索引号 | 640522019/2021-0021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16 15:06: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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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市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盛夏酷暑,是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易发季节,也正值暑期学生放假和古尔邦节来临之际,请食品股、各所要以预防和控制食物安全事故为工作底线,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强化高风险食品监管力度。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烦心问题,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以食品安全监管为第一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股具体安排指导督查,各基层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教育引导培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食品股。
一、组织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加强自我管理,强化食品安全培训抽考并建立档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对集体食堂、大型宴席承办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加工场所、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小作坊要开展再排查、再整治,通过摸清家底、培训教育、严格监管等手段,落实“四防”措施,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进一步加大对网络定餐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落实对送餐人员的健康和卫生管理职责,送餐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清洁的配送容器,定期消毒,每单必须使用封签,确保送餐过程食品不受污染。
四、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高风险单位、高风险食品以及高风险环节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现制现售烘焙类食品、冷加工糕点和小作坊等高风险食品开展重点检查,做好排查、指导和督促整改工作,对风险隐患实行销号管理。
五、对许可范围包含“生食类食品制售(即生食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环境卫生是否符合生产经营要求,人员是否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按照操作规范加工食品,原辅材料是否安全、来源可追溯,是否按照温湿度要求加工、贮存食品原料及其产成品,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
六、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办案,严肃处理。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