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9/2021-0005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2-08 09:26: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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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市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消费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食品时注意查看
消费者采购食品时应尽量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固定场所,注意查看食品的厂名厂址、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等包装标识是否清晰、齐全,保留购物凭证。采购冷链食品时应佩戴一次性手套进行拣选,尽量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购物后应及时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
二、家庭烹饪时生熟分开
在家自行加工食品时,应注意卫生安全。加工前先洗手,肉禽蛋类食品要烧熟煮透,生食和熟食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特别是加工肉制品时刀具、案板、器皿等一定要生熟分开,防止食物中毒发生。需要加工的生鲜食品一定要煮熟后再食用,避免直接生吃、半生吃。用餐后做好餐厨具清洁消毒。建议多食用新鲜的蔬菜和水果,少油少盐,清淡饮食。
三、食用熟食时保持新鲜
加工制作凉菜、肉制品时要现吃现做,尽量在2小时内吃完。购买的或自加工的熟肉制品,如未当餐用完,应及时放入冰箱冷冻,再次食用时重新热透。冰箱里分不同的区域放置不同的熟食。冰箱不是“保险箱”,存放时间较长的卤肉、香肠等肉制品类熟食一旦发现有异味或发粘等感官性状异常的应立即废弃处理,停止食用。
四、外出就餐时注意防护
外出就餐时要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好、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馆。就餐人数要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果选择包间,应注意包间的清洁消毒和通风。鼓励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倡导文明用餐,践行“光盘”行动。提倡无接触式的扫码点餐或外卖送餐,网络订餐时,建议选择量化等级较高、距离较近的餐饮单位,尽量缩短食物的运送时间。
五、选购保健食品切勿盲目
选购保健食品时,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场所购买,并索要销售凭证。要认清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正确选择,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切勿听信广告宣传,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春节期间,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消费食品后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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