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食品药品监管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食品药品监管

关于进一步加强牛、羊、猪肉及其制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9/2021-0003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01 11:0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市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股室,各所、队,协会:

为全面加强肉品经营行业监管,督促经营户把好肉品采购关, 确保流通环节牛、羊、猪肉及其制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牛、羊、猪肉及其制品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牛、羊、猪肉及其制品专项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各所对辖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品专柜、(牛、羊、猪)肉制品加工企业及各类肉品冷库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查验肉品“两证两章”及肉品销售凭证,全面禁止采购、加工、经营病死牛、羊、猪肉产品,以及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牛、羊、猪肉产品,禁止从外省采购调运生猪及其生猪产品进入我县销售,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二、主要工作及任务

(一)控制源头,全面规范肉品行业经营行为。各所认真做好肉品及相关产品的日常监管工作。对全县牛、羊、猪肉等动物产品市场开办者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不间断监督检查,对发现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不执行、不到位,以及经营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牛、羊、猪肉等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各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入境宁夏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指定通道管理,特别针对进入市场等环节的外省肉品(牛、羊、猪等)及相关产品持有“两证两章”等相关进货票据情况的专项检查。

(二)加强监管,严厉查处经营违法行为。重点检查牛、羊、猪肉及其制品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是否从定点屠宰场(厂)采购肉品,督促肉品经营店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确保为消费者提供的肉品质量安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建立肉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无法提供肉品合法来源、不具备肉品检疫合格证明和有关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县局报告并移送公安机关。

(三)全面检查,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行为。大力规范餐饮行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行为,督促指导餐饮经营户健全处置管理制度,规范填写餐厨废弃物处置记录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去向,全面禁止餐厨废弃物流入畜禽饲养环节,全面杜绝利用餐厨废弃物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所要高度重视牛、羊、猪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结合实际,明确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工,确定时间进度。切实把开展牛、羊、猪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抓紧抓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信息报送。各所将开展牛、羊、猪肉及其制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于6月28日、11月28日前报食品股。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