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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市管局全力保障中考高考期间师生饮食用药安全

索引号 640522019/2020-00130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07 09:3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市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连日来,海原县市管局通过落实五项措施保障广大考生饮食用药安全。一是提前介入精心部署安排。制订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主动与教育部门、考点学校沟通联系,提前掌握考点设置、考试期间菜谱等基本情况。与各考点学校负责人签订承诺书,明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向考生发放《中高考食品安全温馨提示》宣传单9000余份,增强考生和家长食品安全意识;二是保障餐饮服务环节安全。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要求,组织监管人员对考生食宿点(集中就餐学校食堂、接待酒店)开展驻点监督,实施全程动态食品安全检查。对全县高考考点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全面监督检查,督促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单人同向就餐等制度,排查消除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风险隐患;三是以点带面全面排查。加大对校园周边小餐饮、小经营店、小摊贩检查整治力度。落实经营户主体责任,逐一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检查经营户217家、签订承诺书217份,下发责令整改书26份。以校园周边食杂店经销的饮料、奶制品、火腿肠、膨化食品、油炸小食品等为重点检查品种,严查销售无“SC”标识、过期变质、“三无”、“ 五毛”及麻辣等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检查食品经营户510余户次,收缴销毁“三无”小食品80余袋(瓶),下架退市无标签馒头、馍馍等食品27余公斤。对食品经营“三合一”台帐不健全等12家经营户责令限期整改;四是加强药店药品管理。在全县92家药店继续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坚持执行对发热及购买止咳、退烧及呼吸系统类药品顾客实名登记报告要求。坚持消毒通风并做好记录,做好从业人员每日测温并记录。凡进店人员必须戴口罩、测温、亮码,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各药店发现发热病人或体温异常人员及时登记,早发现、早处置;五是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协调处理,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我县中高考工作圆满顺利进行。


检查校园周边经营店

检查学校食堂留样

对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快速检测

检查校园周边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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