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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原县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索引号 640522019/2020-0012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28 17:07: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市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股(、所、队,协会:

2020年高考将于77日至78日举行,中考将于718日至720日举行,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保障考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提前介入、风险防控、突出重点、安全保障"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检查整治,实行驻点监督,学校食堂一律落实单人同向、错峰就餐制度,全力做好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工作目标

确保中高考期间考生的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中高考期间考生食宿点和其他相关食品经营单位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中高考期间全范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落实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协调与教育部门、各食宿点的关系,提高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成立2020海原县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单进虎

副组长:杨进林   张汉祥   吴鹏江  

 员:王有刚  谢新江   田风山   冯志武  田彦才    马新明

        李忠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鹏江任主任。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628日至630日,研究制定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

第二阶段630日至75日和716日全面开展考前检查、培训、整治工作。

(一)提前介入,加强引导。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本辖区2020年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会议,落实保障措施,签订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和普及对考生食品安全知识、食物中毒防范常识的宣传教育,要求学生不买、不吃来源不明的饭菜和学校周边食品摊贩即时加工的不卫生小吃,不到学校周边不洁净的菜馆就餐,不到学校周边售卖店购买食用各类色泽鲜艳的不卫生零食等,引导科学消费、健康饮食。督促考生食宿点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协助对其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二)加强评估整改,全面消除隐患。县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与教育部门、考生学校联系,提前掌握今年考试规模、考点设置和考生集中住宿供餐信息,检查学校单人同向、错峰就餐及消毒等制度落实情况,考前对供餐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相关责任,督促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考生的饮食健康。在考前对考生供餐单位进行检查,排查隐患,作出安全评估;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对不符合要求、不能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不具备接待能力的餐饮单位,不得从事考生就餐接待。

(三)集中力量整治,全面落实保障工作。各所对考点(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小卖部)及学校周边(门口及街对面两侧200米以内的范围)食品经营店、考生食宿酒店开展拉网式检查整治,指导督促学校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措施,严格落实消毒、错峰就餐、厨师外出追踪等制度,全面落实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对检查发现的无证经营和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予以立案处理。

第三阶段75-8日和717-20日,县市场监管局统筹协调海原县中高考驻点监督总体事宜,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岗根据事权划分的原则,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要求,组织执法监管人员对考生食宿点(集中就餐学校食堂、接待酒店)开展驻点监督。加强对媒体的引导,做好举报投诉案件的协查工作。

五、工作分工

(一)各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主动与教育主管部门联系,准确掌握各考点学校及食宿点信息(就餐人数、供餐形式、供餐地点、单人同向就餐安排、供餐从业人员名单、供餐菜谱、饮水供给方式及消毒通风措施),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负责实施中高考期间食宿点考点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驻点保障、巡查工作;继续加大对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的质量监督管理,配合公安、电信等部门做好电子产品的监督管理;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场监管局食品负责中高考期间应急处理工作,督查、指导中高考期间开展各种违法经营行为整治工作,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食宿点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对接委、政府,做好中高考期间领导工作安排。负责局的车辆、车牌、人员调配等后勤保障;组织开展宣传报道,收集、报送有关工作信息;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场监管局食品负责督查和指导各履行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小作坊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负责督查和指导全开展食品销售环节特别是考生食宿点及周边食品商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行为了解掌握全中高考人数、考点、食宿安排情况,拟定全县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督查和指导全开展食品餐饮环节特别是考生校园及周边餐饮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行为;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县食品快速检测室:负责对区高考期间考生集中就餐学校食堂、接待酒店的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各驻点监督员;指导各开展食品的快速检测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对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做好舆情和举报、投诉案件的接收和转办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股室所要充分认识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抓好疫情防控和考试工作两促进、两不误。周密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制,严谨细致,严格监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加强重点区域专项检查整治和驻点监督事前检查、安全评估、整改落实、动态监督工作。检查中要做好检查笔录、排查隐患,发现问题要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其在中高考前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大力度,严格督查。要逐级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驻点监督人员对所负责的监督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不放过任何盲点、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中高考期间局各联系领导要加强对所联系辖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

(四)沟通协调,应急值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掌握信息,一旦发生异常情况,驻点监督员要立即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妥善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实行领导带班值守制度、"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了解、报告、协调和处理,重要情况要立即向相关领导报告。对外消息一律由办公室负责,其它人员不得私自对外发布。

(五)严格纪律,履职到位。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到岗、切实履职,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特殊原因需要离岗或换岗的,必须向领导请假同意;如因擅自离岗、保障不力等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由领导小组按规问责。

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712日前报送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总结,725日前报送中考食品安全保障总结。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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