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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市管局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9/2019-00168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14 15:3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市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股、室,各所、队,各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质量强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卫市场监发〔2019〕13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全区质量工作大会精神,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加快推进我县质量强县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质量创新为动力,以质量惠民为取向,不断完善质量基础能力建设,强化民生计量保障,把控好标准,建设好品牌,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守住质量安全,着力提升食品药品、消费品、公共服务质量,全力推动质量强市建设,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措施及分工

2019年是全面推进《实施方案》落实阶段,各股、室、队、协会要结合各自职能,按照要求,认真完成相关任务。

(一)着力抓好食品药品质量提升

1、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体系检查。在规模以上企业大力推广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先进质量管理方式,推动食品生产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小作坊监管机制,提升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龙头企业培育,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提升科技研发能力。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加强食品生产全过程管理和重点品种的监管。积极探索推行“先发证后审查”、“企业自主声明”、“企业公开承诺”等食品审批措施,完善风险分级管理分类机制。

责任领导:张汉东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各所

配合单位:市场规范管理股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2、严把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推进“互联网+”智慧监管,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共建共享。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巩固食品快检室建设成效。

责任领导:张汉东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各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3、大力实施餐饮质量提升工程。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和量化等级评定提档升级,推行4D管理法等先进管理方法,持续加大对学校、幼儿园、旅游景区等重点领域,以及网络订餐、小餐饮、餐饮具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治理,全面提升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领导:张汉东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各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4、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检查。重点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无菌植入性等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加强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增强药品风险处置能力。

责任领导:杨进林

责任单位: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二)抓好消费品质量提升。

突出整治重点,确保安全放心消费。聚焦消费者关注的、反映强烈的产(商)品质量问题和消费侵权问题等,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商)品专项整治工作。以城市商品集中交易场所、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消费品、建材产品、车用燃油、农资、儿童用品等产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开展农资、“山寨”食品、校园食品、特殊食品、网络销售产品以及虚假宣传整治活动,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假冒伪劣产(商)品治理专项行动,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电商环境。加快构建“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网购商品质量监管机制,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张汉祥

责任单位:质量和标准计量管理股、各所

配合单位:执法大队、市场规范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三)抓好公共服务质量提升。

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强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动态更新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审批许可备案事项。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实现“不见面,马上办”。推进“一网通办”和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区。组织开展对水、电、气、暖行业经营、安装企业存在垄断行为等问题进行整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责任领导:张汉祥

责任单位:市场规范管理股、各所

配合单位:执法大队、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三、大力实施品牌提升工程

(四)抓好品牌培育和创建。

加强商标法宣传,规范商标使用行为。重点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品牌培育,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品牌企业。鼓励优势企业和个人争创中国质量奖和自治区质量奖。继续开展服务业品牌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责任领导:张汉祥

责任单位:质量和标准计量管理股

配合单位:市场规范管理股、各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五)抓好品牌示范和推广。

组织辖区企业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展会、区域品牌展示推荐会、行业论坛、“中国商标品牌节”等活动,大力宣传本地知名品牌,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积极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加大品牌产品宣传推广力度,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络、国内外展销会等途径,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扩大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责任领导:张汉祥

责任单位:市场规范管理股、各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六)强化品牌保护。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升企业品牌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商标专用权、驰名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假冒名牌产品等违法行为,为名牌产品发展营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成长环境。

责任领导:张汉祥

责任单位:市场规范管理股、各所

配合单位:执法大队、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四、实施质量发展基础保障工程

(七)构建质量基础体系。

落实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鼓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制定适合行业发展的企业标准,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大力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示范试点辐射带动作用,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推进以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为重点的民生计量工作,督促企业践行诚信计量承诺,塑造诚信品牌。强化认证认可执法监管,加大对无公害产品、有机产品、绿色食品、“CCC”认证等认证产品的执法监管力度。以食品检验、产品检验、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为重点,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建设,配套建立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配齐、配全、配强专业检测队伍,不断提升检验检测和技术服务能力。

责任领导:张汉祥

责任单位:质量和标准计量管理股、各所

配合单位:执法大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八)强化计量技术支撑。

加强计量器具检定和量值溯源工作监督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围绕民生计量、社会关注焦点、百姓生活重点消费品,突出做好在用医疗计量器具、集贸市场计量器具以及民用“四表”、出租车计价器、加油机、加气机、压力表等检定;认真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和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

责任领导:张汉祥

责任单位:质量和标准计量管理股、各所

配合单位:执法大队、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九)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强化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检验检测和技术服务能力。

责任领导:张汉祥

责任单位:质量和标准计量管理股、各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五、大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十)落实质量监管责任。

协调县委、县政府成立由海原县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县质量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推动质量强县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建立以质量竞争为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率等为重点,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质量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各乡镇政府、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知识教育,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责任领导:张汉祥

责任单位:质量和标准计量管理股、各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十一)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大力推进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全面公开共享。落实信息公示归集制度。通过中卫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对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等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归集,面向社会公开,供社会各界查询、应用,并接受全社会监督。落实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制度。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市场主体信息通过中卫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公示并推送各相关部门,由各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备忘录》的要求实施联合惩戒,加强信用记录的应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失信氛围。

责任领导:张汉祥

责任单位:市场规范管理股、各所

配合单位:纪检监察法制股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十二)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提高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完善执法平台建设,加强执法监督。

责任领导:张汉祥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法制股

配合单位:执法大队、各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股、所、队要高度重视质量强县建设行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有关决策部署上来。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县局成立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县局成立长任组长、各副长任副组长,各股、所、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场监管局质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质量和标准计量管理股,负责统筹谋划加强质量工作的各项举措,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抓出成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社会共治氛围。要做好宣传工作,切实利用广播、电视、报纸、自媒体等传播媒介,宣传推广质量强县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做法,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总结经验,按时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质量强县建设工作成效,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于11月28日前向质量和标准计量管理股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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