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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春节市场安全监管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640522019/2018-38240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2-23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市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市管局

关于2018年春节市场安全监管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岗,各所、队,协会: 

  为贯彻落实近期区、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防范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城乡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局由副局长张汉东、马玉旺带队,机关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督查组,对各所推进开展春节市场安全检查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1月30日--2月7日,对照县局《关于认真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等部署要求,督察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随机抽查与定点检查等方式,对各所开展市场监管整治合作、确保节日安全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从督查情况看,各所基本能按照县局部署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安排组织,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节日食品、“三品一械”、特种设备安全、烟花爆竹市场管理等工作总体处于可控状态。特别是城关所、七营所、西安所措施有力、工作扎实,共同确保了城乡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各所做了一定工作也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从督查情况看,各所工作进度不一、成效参差不齐。还存在如下不足和问题:

  (一)节日食品安全保障方面

  1、存在的共性问题。共检查食品经营户70户,其中食品加工小作坊14户、餐饮服务单位21户、食品类经营户35户。问题表现在四点:一是由于各乡镇集中检疫点还未设置到位,除城关所辖区、西安镇肉品经营店检疫票据齐全外,其他所辖区肉品经营店检疫票据均不齐全;二是农村家宴、集体聚餐备案管理落实情况较差,各所与所在乡镇政府对接督促欠缺还不到位;三是保健食品专区设置普遍不规范,无警示语;四是目前各所均未按要求组织快速检测,食品快速检测设备作用未利用发挥。

  2、各所的具体问题(具体店名及经营者已当场反馈)

  城关所面粉未隔墙离地,加工用具未清洁,存在卫生死角。个别食品经营户货物摆放混乱、分区不明显,店内卫生较差,1户超市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小作坊食品进入超市,超市餐饮区加工凉菜。餐馆餐具消毒不彻底,从业人员佩戴首饰,无带盖垃圾桶,防尘等设施和通风设施不符合要求;城郊所1户烤馍店无食品添加剂专柜,进货台账记录不完善,索票较少。部分散装食品无标签、部分食品摆放未隔墙离地,个别经营户三合一票据收集不全、进货台账记录不完整,店内卫生差。1户餐馆后厨卫生差,无台账记录;七营所食品添加剂台账不完整。部分散装食品无标签、部分食品摆放未隔墙离地。1户餐馆厨房卫生差;海兴区新开店未办理小作坊证,无食品添加剂专柜。食品摆放未隔墙离地,散装食品无标签,超市无保健食品专柜。餐馆功能区无标识,个别餐馆索证索票少,检查记录未公示;李俊所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台账记录不规范,店内卫生差。隔墙离地不规范,散装食品无标签。冰柜食材杂放,未清洗,肉类缺少检疫票;李旺所散装食品无标签。餐馆后厨无带盖垃圾桶,肉类无检疫票据。

  (二)节日“三品一械”安全保障方面

  1、存在的共性问题。共抽查涉药械单位27家,其中药品经营企业16家(含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4家)、乡镇卫生院3家、村卫生室3家、个体诊所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家。问题表现在五点:一是供货方资质索取不全;二是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养护记录不完整;三是药品、非药品陈列摆放不规范;四是含麻黄碱复方制剂销售记录不规范;五是保健食品无检验报告。              

  2、各所的具体问题(具体店名及经营者已当场反馈)

  城关所个别保健食品购进验收记录、票据、供货方资质不全;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不规范,中药饮片未保留标签标示,诊所工作区域内卫生较差;城郊所个别药品分类摆放不规范,店内无冷藏柜。医疗机构药房内个别药品席地存放;西安所村卫生室药房内环境卫生不整洁。个别药店药品分类摆放不规范,店员未穿工作服;海兴区医疗机构药房内阴凉储存药品未放入阴凉柜内,且柜内存放食品等杂物。甲、乙类非处方药品混放,拆零药品未闭柜管理,销售小票无注明有效期;李俊所药品经营企业温湿度记录不全,阴凉储存药品未放于冷藏柜内,部分陈列药品被阳光直射,供货单位质量保证协议过期。医疗机构医疗器械销毁不规范;李旺所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分类摆放不规范,拆零药品未存放于拆零专柜内,无拆零记录,麻黄碱销售记录登记不全;七营所甲乙类非处方药品混放,部分保健食品无票据,店内存放与药品无关杂物。个别诊所供货方资质不全、药房无购进验收记录。

  (三)节日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方面

  1、各所特种设备台账均不完善,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缺少纸质安全管理机构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

  2、各所特种设备监管工作有安排并开展,但未及时上报整治信息和工作小结;

  3、部分计量器具未按周期检定,存在超期使用。

  三、整改要求

  当前我县已经进入春节消费、供暖供气、用药用械、商业营销高峰时节,同时全县城乡农村婚庆家宴、餐饮宗教场所聚餐骤增,时间节点敏感、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全局人员,特别是科所长要引起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排查各领域安全隐患,尽快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

  (一)切实落实责任。各科所认识再提高、责任再到人、措施再落实,分管局领导要盯着问题隐患,科所长要盯着整改落实。要将问题隐患分解细化,限期具体落实到个人。对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影响全县节日市场安全大局的科所和责任人,县局将报请县委、政府严肃追究组织、纪律和经济责任。

  (二)尽快整改问题。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已及时现场进行了反馈,各所要尽快制定整改计划并限期整改落实。县局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业务指导,对问题隐患要以《督办函》形式限期督办整改,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各所近日特别要督促乡镇落实农村婚庆家宴、餐饮宗教场所聚餐报告备案制度,确保食品药械等安全监管不出问题。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改,决不让隐患风险酿成安全事故灾难。如发现本局职责外的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和书面函告有关职能部门。(三)强化应急值守。各科所要不打折扣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及要求,严格值班纪律,落实主管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科所长以上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近期要认真做好群众来访和消费举报投诉工作。对群众和社会反映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处理”原则,认真对待,及时报告处置。一旦发现事故隐患苗头或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性食品药械特设安全事件,要严格按照县上相关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积极有效应对,快速及时妥善处置。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科所要借助电视、手机、微信、网络等媒体形式,大力宣传节日食品、药品安全法规政策,增强广大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宣传报道相关工作动态和成效,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共同确保城乡群众节日饮食用药安全。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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