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9/2018-14236 | 文号 | 海市管发〔2018〕 38号 | 生成日期 | 2018-03-30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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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市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市场监管局 |
关于开展海原县2018年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岗、所、队,协会:
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宁食药监[2018]21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12331—助力健康中国梦 食药安全伴你行”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海原县2018年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活动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18年3月29日开始,为了营造良好“3.31”主题宣传活动,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发挥不同媒介的优势和特点,调动全民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推动监管网络向社会群体延伸,守护我县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底线。
二、活动时间、主题、宣传材料
(一)活动时间:2018年3月29日
(二)活动主题:12331—助力健康中国梦 食药安全伴你行”主题宣传活动
(三)宣传材料:参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统一设计印发的宣传材料、宣传册和我局自制的宣传彩页。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12331—助力健康中国梦 食药安全伴你行”
主题宣传日活动。一是举行“3.31”主题日启动仪式。2月29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海原县政府西街集贸市场设立会场,邀请媒体参加,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活动消息。二是开展现场宣传活动。3月29日,通过发放资料、制作展板、设置宣传咨询台等方式,宣传我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31电话、讲解投诉举报知识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三是开展媒体宣传。积极主动与海原电视台及短信平台沟通,采取电视播报及发送短信方式发布宣传信息,报道“12331—助力健康中国梦 食药安全伴你行”宣传日活动情况,提高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知晓度。
(二)开展免费检测。设置免费快速检测服务台,根据群众意愿,开展面向群众的蔬菜、肉制品、水产品、等食品现场便民快速检测服务,同时宣传我县2018年食品快速检测全覆盖民生项目。
(三)举办知识讲座。结合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围绕投诉举报的热点问题,重点讲清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的功效、与药品的区别以及如何正确看待和选购保健食品,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如何固定证据保障自己的权益等内容;针对近期网络流传的“海绵八宝粥”“茶叶农药残留中毒”等公众关心问题,要向群众普及科学知识,主动辟谣。
(四)现场受理投诉举报。现场解答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饮食用药疑惑,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快处快结,让群众在投诉举报办理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责任分工
(一)办公室负责印制宣传横幅;安排宣传活动所需车辆;邀请海原电视台,联系短信平台及时发布宣传信息;采集宣传活动相关图片、影像、文字材料,汇总宣传活动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二)食品岗、药械岗、稽查队、检测室、城关所全体人员负责开展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公共咨询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解,做好宣传资料发放工作。
(三)其他各所负责在各自辖区内人流密集地段以及医院、学校发放宣传材料,讲授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现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日常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落实。各所、队、协会充分认识投诉举报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有针对性开展12331主题宣传活动,确保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所、队在“3.15”宣传的基础上将“12331”主题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形成持续不断的舆论氛围,宣传举报渠道,普及安全常识,展示监管成效。
(三)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各所、队要将宣传工作与投诉举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以宣传促工作、以工作促宣传”的良性互动,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做到内容新、效果好、影响大。各所3月29日15时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视频资料报县局综合岗后汇总上报自治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区局筛选后将报送国家食药总局展播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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