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0/2025-0096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12-11 08: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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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根据《海原县2025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撑方案》(海党农发〔2025〕4号)及《海原县2025年标准化养殖鸡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海农发〔2025〕77号)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于2025年12月11日对海原县2025年标准化养殖鸡场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经验收宁夏兴东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蛋鸡存栏10万羽,新建鸡舍3323㎡、饲料棚510㎡、育雏室526㎡、鸡蛋储存室300㎡、堆粪场500㎡、办公室40㎡、消毒室15㎡,朝向符合要求,配套设施齐全;消毒池、道路、水电系统等符合设计规范;购置育雏舍与成鸡舍设备8套、辅助设备3套等均正常运行;制度健全、档案规范、防护到位;建设用地备案、环评报告、动物防疫合格证等手续齐全,符合项目建设要求,验收合格。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补贴政策,拟给予宁夏兴东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项目补贴资金80万元。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5年12月17日18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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