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0/2025-0091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12-05 09:2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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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按照《宁夏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海原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海原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充实施方案》、《海原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方案》要求,对14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的“耕、种、收”环节进行验收,经实地验收,总计147486.03亩次,按各环节补贴标准,总计补贴213.26万元。
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5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15日18时前,可通过电话或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并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附件:海原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阶段性验收结果公示(第二批)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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