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640522009/2025-0034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9-24 17:52:32 |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自治区财政林下经济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林改(办)发〔2025〕1号)文件精神,目前已完成林下种植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2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海原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5-4014710
附件:海原县2025年自治区财政林下经济补助资金项目验收结果(第一批)公示表
海原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