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640522010/2025-0041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8-13 09:00:00 |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种植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5〕3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4〕16号〕,为加快推动种植业发展,提升绿色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按照乡镇审核上报,经农业农村局遴选、核实,现将海原县2025年种植业项目实施主体第一批遴选结果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8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8日18 :30前,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0955-4011201
地址:海原县政府西街
邮编:755299
附件1:海原县2025年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增粮项目种植主体
附件2:海原县2025年小杂粮示范种植项目经营主体
附件3:海原县2025年胡麻高产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种植主体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3日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