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0/2025-0029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6-24 09: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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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为切实保护养殖农户利益,降低动物防疫工作阻力,保障全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反应死亡及重大动物疫情扑杀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海政办规发〔2020〕11号)文件精神,海原县2023年秋季及2024年春季动物免疫副反应死亡(流产)补偿资金共计54.63万元,涉及养殖户119户。现对2023年秋季及2024年春季动物免疫副反应死亡(流产)补偿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2025年6月30日,共5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30日18:00前,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地址:海原县政府西街
附件:海原县2023年秋季与2024年春季动物免疫副反应死亡(流产)补偿花名册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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