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0/2023-0056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12-13 09: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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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为进一步提升牛肉精深加工能力,加快构建现代化农业三大体系,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3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44号)和《海原县2023年牛肉精深分割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海农发〔2023〕50号)文件精神,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2023年牛肉精深分割加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海原县永盛屠宰有限公司建设牛肉精深分割加工中心1个,总面积达1365平方米,功能布局合理,主要包含胴体储存区、分割加工区、包装区、成品储存区等,采购配套分割输送机1台、剔骨工作台2张、分割工作台12张、包装工作台4台、热缩机1台、真空包装机1台、压缩肥牛机1台、刀具消毒器1台、370锯骨机1台、轨道电子秤2台、双轨手推线242米、双向道叉30套、三向道叉8套、断轨器4套、桶车4辆、冷冻机组2套、DJ320型风机2台、DJ140型风机1台等设施设备,预计年分割加工牛肉100吨以上。
项目总资金273万元,达到项目建设要求,拟补贴项目资金80万元。经县级验收合格,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3年12月19日18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