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0/2023-0055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12-13 08: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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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根据《海原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撑方案的通知》(海党农发〔2023〕2号)和《海原县2023年基础母牛扩户增量项目实施方案》(海党农办发〔2023〕34号)文件精神,海原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2023年基础母牛扩户增量项目进行第一批验收,共计1392户5897头,其中李旺镇139户632头、七营镇141户691头、红羊乡52户237头、关桥乡16户69头、关庄乡33户96头、西安镇31户135头、曹洼乡10户34头、贾塘乡234户1081头、史店乡130户550头、海城镇71户423头、树台乡133户469头、甘城乡19户96头、九彩乡48户154头、三河镇55户256头、郑旗乡32户85头、李俊乡126户354头、高崖乡122户535头。
按照项目补贴标准,对新发展的肉牛养殖户和饲养1-9头良种基础母牛的老养殖户(一般户),采取“调2补1”“调4补2”“调5补3”的方式给予补贴,每头牛给予2000元补栏补贴和200元饲草补贴,最多补贴3头;脱贫户和监测户调购良种基础母牛的,根据实际调购数量给予补栏补贴,最多不超过5头。共计符合补贴标准的有1385户4321头,补贴900.7万元,其中李旺镇94.86万元、七营镇94.9万元、红羊乡35.16万元、关桥乡13.62万元、关庄乡14.64万元、西安镇21.42万元、曹洼乡5.7万元、贾塘乡177.24万元、史店乡99.92万元、海城镇43.48万元、树台乡76.12万元、甘城乡12.1万元、九彩乡23.42万元、三河镇37.36万元、郑旗乡15.66万元、李俊乡54.44万元、高崖乡80.66万元。经县级验收合格,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至19日。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3年12月19日18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附件1:海原县2023年基础母牛扩户增量项目下半年一般户第一批拟补贴花名册
2:海原县2023年基础母牛扩户增量项目下半年脱贫户和监测户第一批拟补贴花名册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