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2/2023-0004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7-18 11:56: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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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水务局 |
为客观公正地反映海原县水务局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项目落实情况,根据《关于印发海原县2023年水利项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水发〔2023〕144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项目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7月31日,共10天(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7月31日18时前,向海原县水务局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4015392、12345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地 址:海原县黎明路
邮 编:755200
附件:1、海原县水务局2023年水利项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2、海原县水务局2023年水利项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
海原县水务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