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0/2023-0002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1-29 09: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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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为客观公正地反映2023年“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县级运营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落实情况,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44号文件精神,对2023年“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县级运营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29日-2月2日,共5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2月2日18:00时前,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地 址:海原县黎明路
邮 编:755299
附 件:海原县2023年“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县级运营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