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涉农补贴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涉农补贴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海原县中药材种植验收公示

索引号 640522010/2021-0000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04 10:36: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按照《关于印发海原县2020年农业产业化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农发〔2020〕5号)文件精神,根据树台乡和李旺镇人民政府验收申请报告在乡镇自验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人员对树台乡和李旺镇中药材种植进行验收。经验收海原县俊崎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龚湾村种植中药材125.7亩(其中:独活110.5、板蓝根15.2亩);海原县群翔养殖专业合作社在团结村种植板蓝根3368亩;海原县黑岭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在新源村种植板蓝根4279亩;海原县占学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在红圈村种植板蓝根1040亩;海原县付全种植专业合作社在李旺村种植板蓝根748亩;验收总面积9560.7亩,补贴标准100元/亩,共补贴资金为95.607万元。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114日至2021110日。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111018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1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