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0/2020-0028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12-11 10:41: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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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畜牧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0〕48号)、《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海农产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海原县2020年因病因灾养殖户3户,补贴资金22.53万元;市级动物疫病监测点1处,补贴资金1万元;直连直报监测点产品滞、饲草料受灾44户,补贴资金69万元。以上资金共计92.53万元,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4日。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0年12月24日18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附件:1.海原县2020年直连直报监测点产品滞、饲草料补贴登记表
2.海原县2020年因病因灾受损畜禽养殖户补贴登记表
3.海原县2020年市级动物疫病监测点补贴登记表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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