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0/2020-0026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11-24 11:36: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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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
根据海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期调整方案的通知》(海扶组办发[2020]41号)、海原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扶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产办发[2020]4号)文件精神,对十七个乡(镇)及1个管委会对农业产业扶贫到户项目自验公示无异议及申请验收报告基础上,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联合组成验收组,逐村进行抽验,并将各乡镇(管委会)产业到户项目和资金兑付情况进行了汇总,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12月1日,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0年12月1日下午18时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附表:海原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扶持产业发展资金兑付公示表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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