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0/2020-0010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7-02 14:42: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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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扶贫组 |
根据《关于印发海原县2020年农业产业化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农发〔2020〕5号)和《关于印发海原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扶组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为助力产业扶贫,推进“一主四特”优势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农业产业扶贫到户项目顺利验收及扶持政策落实精准,资金兑付到位,结合实际,制定了海原县2020年产业扶贫到户项目验收办法,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1日—7月7日,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0年7月7日下午18时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附件:海原县2020年产业扶贫到户项目验收办法
举报电话:海原县农业农村局:0955—4011201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