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0/2020-0009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7-02 11:55: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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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扶贫组 |
按照《海原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将第一批、第二批扶贫产业发展资金下拨各产业项目实施单位和乡镇(管委会),现将第三批小杂粮产业发展资金1400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1日—7月7日,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0年7月7日下午18时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附件:海原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扶持小杂粮产业发展任务分解表(第三批)
举报电话:海原县农业农村局:0955—4011201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