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0/2019-0010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08-02 16:07: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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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为推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合作社、家庭农场标准化生产水平,依据自治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DB64/T598-2010)和《宁夏家庭农场示范创建评星定级工作方案》,按照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监局、供销社《关于开展2019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示范家庭农场考评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农业农村、市监、财政、自然资源、供销五部门联合考评审定,现将2019年度海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二星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进行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2日-8月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2019年8月6日18时前,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4011201、0955-4011407
举报时间:上午8:30-12时,下午2:30-6:30
地址:黎明路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邮编:755299
附件:2019年度海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二星级示范家庭农场考评认定公示名单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