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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海城街道办关于安排2018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35/2019-00001 文号 海街发〔2019〕1号 生成日期 2019-01-03 16:2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街道办 责任部门 海城街道办

 各社区: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海财发〔2018〕61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发放进行安排,有关发放要求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海城街道办事处2018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发放领导小组:      

组  长:杨  鑫

副组长:田海梅

成  员:王文艺 马存燕 王  福 李风梅 李茂林 齐显玉 李  萍 马占花 马国福

职  责:负责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安排发放工作,张榜公示发放人员名单,按期、足额将资金发放到位,建立全台账信息。

(二)成立2018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督促领导小组:

 组  长:田海梅

 成  员:王文艺

 职  责:负责核实各村资金发放人员资格,是否存在虚假信息,资金发放前督促各村公示发放人员名单,随后对资金落实情况抽查核实。

 二、工作要求

1、本次分配的2018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依海财发〔2018〕619号文件规定:旱地每亩补贴23元,水地每亩补贴66元。

 2、将农资综合补贴花名册在各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并上报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各社区务必尽快将电子文档及补贴花名册上报财政局,经农民补贴网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全部兑现到农户手中。

 3、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结合惠农资金专项整治活动,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扩大补贴标准、范围和对象,不得虚报冒领、不得代扣任何款项。对违反以上补贴政策的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海原县海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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