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1/2017-64646 | 文号 | 〔2017〕58号 | 生成日期 | 2017-03-13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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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林业局 |
县人民政府:
2017年自治区国土厅审定我县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31366亩(其中旱作非基本农田耕地面积30737.8亩),涉及海城镇、史店乡、西安镇、树台乡、红羊乡、李俊乡、九彩乡、郑旗乡、甘城乡、甘盐池管委会、贾塘乡、七营镇、高崖乡、三河镇等14个乡镇,35个行政村。经过我局和国环局共同实地核实,能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小班面积是15387.6亩,涉及海城镇、史店乡、西安镇、树台乡、红羊乡、李俊乡、九彩乡、郑旗乡、甘城乡等9个乡镇,14个行政村。造成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2016年12月份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海原县林业局、海原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海原县农牧局联合行文给自治区发改委《关于上报海原县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任务需求的报告》(海发改发〔2016〕599号)文件,上报退耕面积30087亩,退耕小班筛选主要依据《海原县“十三五”期间退耕还林涉及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方案》,项目涉及9个乡镇16个行政村,全部为非基本农田,土地类型为严重沙化耕地。经国土厅审核后符合条件的退耕面积是1万亩,其余2万亩主要是牧草地,不能调整用于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由于时间紧迫,为了确保我县3万亩退耕任务指标不减,来不及回海原再做细致调整,就请舜土公司在全县的非基本农田范围内重新筛选退耕小班,造成史店乡、西安镇、七营镇、树台乡、海城镇等乡镇部分规划小班已经在2016年实施,属重复面积,核减面积为10169.4亩;二是贾塘乡马营行政村规划面积较小,农户矛盾较大,乡村无法实施,面积为234.5亩;三是红羊乡红堡行政村规划小班是2016年新推的机整梯田,乡镇建议暂不实施,面积为1045亩;四是甘盐池管委会张寨行政村属于2017年整村搬迁村,为了减少矛盾,管委会要求暂不实施,面积为1003.6亩;五是海城镇堡子行政村规划小班区域面积是2866.1亩,该村农户说他们村只有这点平地,不想实施退耕;六是规划的个别小班面积较小,分布零散,地类复杂(主要有灌木林地面积、天然牧草地面积、村庄面积和其他草地面积),不符合退耕要求,乡镇根本无法实施,面积为659.8亩。
现将核实情况如实予以上报,请县人民政府将核实情况已以政府文件上报自治区发改委、国土厅、林业厅、农牧厅。
海原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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