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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海原县2017年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的报告

索引号 640522011/2017-41763 文号 【2017】275 生成日期 2017-11-16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林业局

 

海林发〔2017275

关于上报《海原县2017年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方案》的报告

 

自治区林业厅、财政厅、扶贫办:

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宁林发〔2017169)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完成了实施方案,现将《海原县2017年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随文上报,妥否,请批示。

 

海原县林业局    海原县财政局     海原县扶贫办    

  20171115                                           

 

 



海原县2017年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宁林发〔2017169)文件要求和《2017年宁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规定,我县积极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计划在2017年底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一批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为人正直,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同时,全力推进全县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为此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实施范围为全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实施对象是2017年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

二、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1、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全县总面积588464.7公顷,为全区第三大县(盐池第一,同心第二),辖17个乡镇、1个管委会、1个街道办事处、1个管理处(南华山涵养林管理处),8个居委会,168个行政村,1175个自然村。总人口45.2万人,总户数13.3万户,其中非农人口9.9万人。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3.9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01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8元,同比增长8.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046元,同比增长8.4%全县公路通车里程1982.3公里,有宝中铁路,福银高速公路,109国道,银平公路,黑海高速、海同高速等基本干线分布,海同、海西、中静、黑海、海靖公路网线纵横沟通,行政村基本达到村村通公路。城乡程控电话,移动通讯网各乡镇全部覆盖。110KV变电线并网运营,自然村通电率达100%

2、项目区自然地理情况

1)地理概况

海原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部干旱带,属中卫市所辖三县区之一。东连同心、原洲区,南接西吉县,西邻甘肃省会宁、靖远二县,北靠中卫沙坡头区。地理位置在北纬36°0640″—37°0442″,东径105°0945″—106°1000″之间。属陇东黄土高原丘陵区,境内群山连绵、沟壑纵横、山势错落,地形支离破碎,呈波状起伏,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属典型大陆性季风气候,日照充足,光能资源丰富,干旱少雨,风大沙多,无霜期短,有“春暖迟、夏热短、秋凉早、冬寒长”特点。受地形影响,雨季集中,南北干湿不均,干旱、风沙、冰雹、霜冻、洪涝等自然灾害频繁,尤以干旱最为严重。年降水量平均值为389.0毫米,降水量最多年706.0毫米,最少年仅为194.5毫米,蒸发量多年平均值为2096.6毫米,素有“十年九旱”之称,甚至出现四季连旱现象。

2)自然概况

海原县地处黄土高原,为黄河中上游黄土丘陵沟壑区,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全境中低山和丘陵、塬、梁、峁、塘、谷、川交错相间。其中南华山、西华山、月亮山突立中南部,清水河、金鸡儿沟、西河、苋麻河、中河等黄河一、二级支流纵横交错。地势西南高东北低,海拔高程13002995米,丘陵、山地交错分布,山地形成孤立突起的块状,被黄土丘陵包围,地形高低起伏,支离破碎,约占土地总面积的90%以上。

县域深居祖国内陆,大陆性季风气候特征明显。夏季受东南季风的影响,冬季受干冷的蒙古高压控制,形成春暖迟、夏热短、秋凉早、冬寒长,四季分明,干旱少雨,风大沙多,自然灾害频繁,旱、风、雹、冻、涝五灾俱全。历年平均气温3.68.6℃;北高南低,极端最高温度34.2℃,极端最低气温-24℃;气温日较差11.715.3℃;年平均≥0℃的活动积温3097.63210℃;年平均≥10℃的有效积温2329.32662.3℃;无霜期125169天,年平均降雨量268.4450mm,从南到北递减,降雨量集中于七、八、九月份;年平均蒸发量21362368.8mm,干燥度1.83.2。年平均日照时数2716小时,日照率61%,年平均辐射总量135.4千卡/cm2

县境河流多为间歇河,水量小,季节性变化大。河流分为清水河水系、祖厉河水系、湖盆水系,其中清水河水系流域面积5162平方公里,年径流总量8005万立方米,占95.34%;祖厉河水系流域面积84平方公里,年径流总量160万立方米,占1.91%;湖盆水系流域面积271平方公里,年径流总量231万立方米,占2.75%。县内地下水主要受地质构造、地貌岩性和古地理等条件的控制和影响,富水性差异很大。地下水动储量为3807万立方米,相对富水区有清水河平原、兴仁洼地、西安洼地、曹洼洼地以及南华山、西华山的山前洪积扇等,动储量3163万立方米,占全县总动储量的83%。大部分水质较好,可供灌溉,适宜机井开采。

海原县土壤受地貌、生物、气候与人类活动的综合影响,具有明显的地带特征。全县共有九种土壤类型。(1)黑垆土主要分布中、南部,土壤有机质含量1.62%PH7.8左右,是较好的农业土壤。(2)灰钙土主要分布在中、北部,有机质含量0.78%PH8.33。(3)黄绵土主要分布在黑垆土及灰钙土之中,质地为轻壤土或中壤土,黄绵土中89%的为耕地,有机质含量0.8-1.01%PH8.44。(4)新积土主要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形成的,有机质含量0.67%PH8.44左右,是较好的农业土壤。(5)红粘土在全县范围内均有分布,有机质含量1.66%PH8.12,是较好的农业土壤。(6)盐土主要分布在兴仁、西安、关桥等地,属沼泽盐土范围,有机质含量1.33-3.29%PH值在7.8-10.1之间。(7)灰褐土主要分布于南部,自然肥力较高,有机质平均为4.24%PH值呈中性偏减。(8)粗骨土属岩性土壤,厚度一般不超过20厘米,有机质含量1-4.8%,地段表现极不均衡。(9)石质土,土层厚度不超过10厘米,大部分为裸露基岩,主要分布在南华山、西华山、月亮山、油井山地区。

海原植被以草原植被为主。南部为干草原植被,北部属荒漠草原植被,局部地区有盐生植被。现存天然植被以草原为主体,森林仅分布在南、西华山,李俊乡的拐洼等海拔较高,相对高差较大的少数山地,其分布极不平衡。天然次生林主要分布在灵光寺、拐洼、水冲寺、西华山等,代表植物有白桦、辽东栎、椴树、山杨、山柳、蒙古扁桃、子、丁香、毛榛、山定子、蔷薇等。人工林以防护林为主,庭院经济林次之。主要树种有云杉、落叶松、油松、杨树、臭椿、刺槐、柠条、山杏、山桃、沙棘、苹果、梨等,森林覆盖率9.4%

海原野生植物资源种类较多,共有99个科415个属,800余种。其中药用植物有370种,主要是甘草、麻黄、黄芪等,其分布特点因气候、地貌和土壤类型不同而有差异。野生动物有2451157种和99个亚种,主要分布于以南华山、西华山、油井山等海拔较高的山地,主要有狼、狐狸、黄羊、猫头鹰、兔子、獾、野鸡等。此外有国家I级保护动物1种、国家Ⅱ级保护动物18种、自治区保护动物19种。

3、贫困人口情况

全县贫困人口涉及17个乡镇、1个管委会、1个街道办事处,8个居委会,168个行政村,1175个自然村。其中建档立卡户18313户,贫困人口70142人,人均纯收入2704元。

4、林业资源及管护情况

1)林业资源基本情况

根据2016年资源调查档案数据海原县现有林地面积232307.7公顷,其中国有林地97455.4公顷,集体林地134852.3公顷。公益林面积232307.7公顷。国有林场7个,经营面积是97455.4公顷。

2)林业资源管护情况

我县已纳入森林管护的面积50699.1公顷,按排乡村管护人员1321人,人均管护面积38.4公顷,人均年管护费11333元,森林管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采用兼职管护人巡山管护模式。并建立和完善了森林管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海原县集体林地护林员管理暂行办法》、《档案管理制度》、《巡山查林制度》、《火源管理制度》、《管护考勤管理办法》等。同时,乡村组建立了护林联防组织,签订了联防责任书,从而提高了林区群众参与护林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森林管护工作效果尤为明显,确保了森林资源的安全生存。还有50%的集体林地没有纳入管护,使林地资源破坏严重,为此将全县未纳入管护的林地纳入管护范围,使全县所有森林资源得到保护。

5、林业精准扶贫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海原县“十三五”总体规划,农林行业开发规划、特色农林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等一系列规划,结合我县林业“十三五”总体规划,林业精准脱贫围绕“产业发展、生态良好、农民脱贫”的思路,以促进扶贫对象增收为根本目标,以改善生态条件为保障,依托退耕还林、经济林、生态护林员等林业重点项目工程,着力发展扶贫村、户的优势特色林业产业,努力提高扶贫村林业产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推进特色林业产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市场化,切实提高扶贫村的自我发展能力。十三五期间,规划完成营造林任务51万亩,封育40万亩,到2018年实现生态保护脱贫3900人,其中退耕还林脱贫2700人,林产业脱贫300人,生态护林员专项岗位900人。

(二)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将扶贫工作与深化林业改革、加快生态建设、培育富民产业、建设美丽乡村结合起来,切实把工作重心向脱贫攻坚倾斜、思想感情向贫困群众倾斜、管护资金向贫困人口倾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讲求实效,全力打赢林业助力脱贫攻坚战。

1、指导思想

以上级精准扶贫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的总体要求,以维护广大林农权益,充分调动林农保护和建设生态公益林积极性为主线,以提高生态公益林保护成效,进一步发挥生态功能为目的,建立行政责任、管护责任、监管责任,落实责、权、利相统一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新机制。

2、基本原则

按照精准扶贫“五个一批”工作实际,坚持自愿原则,以2017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实行“县建、乡管、村用”的原则;坚持精准落地的原则;坚持精准到户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努力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探索生态脱贫路子,开启森林资源生态管护管护队伍新机制,使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地转化为生态护林员。

3、实施目标

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体目标要求,发挥林业资源禀赋和潜力,做到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政策指导精准、技术服务精准。通过利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地转化为生态护林员的方式,使所有林地得到保护,从而提高贫困户收入,实现脱贫。

(三)主要任务

1、生态护林员安排

2016年已按排生态护林员800名,管护面积55071公顷,管护区域分布各乡镇的集体林地。2017年新增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100人,新增管护面积9328公顷,其中集体林地新增护林员50人,管护面积4704公顷;国有林场新增管护人员50人,管护面积5119公顷。2017年新增生态护林员100名与现有护林509名员和生态护林员800名相比增加了7%;管护面积由139940.4公顷增加到149763.7公顷,增加了1.2%;管护区域相应扩大,涵盖了所有乡镇集体林地和国有林地,使得全县林地得到应管尽管。按上级补助标准(10000//年)获得护林员工资,帮助其脱贫。

2、业务培训安排

采取集中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方式,县林业局年底必须组织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生态护林人员,通过培训掌握林业有关方针政策及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技术,帮助贫困户脱贫。

3、生态护林员管理

一是公开聘用。生态护林员实行公开选聘,条件是: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已列入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年龄一般是18-60岁,并有一定威望,热爱林业工作,具有一定林业知识、身体健康、无疾病,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的本村村民。

二是加强培训。每年定期组织培训详细讲解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护林员管理职责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使护林员真正成为合格的法律明白人、政策“宣传员”。在森林重点防火期间,护林员必须通过森林防火体能、素质培训,每名护林员都要熟练掌握扑火机械的使用,明白森林火警的报警程序。

三是强化责任。护林员聘用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监管,完善与护林员之间的管护合同,明确划片分包管护责任,落实具体管护措施,切实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人。并坚持巡山日记制度,规范巡山记录。镇林业站负责管护员的日常业务管理,责任片区村委会协助监管。县林业局会利用现场检查等手段,定期不定期抽查管护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四是加强考核。由乡镇组织对辖区内护林员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汇报本月的管护情况,并实行一季度一考核,将考核结果存入护林员档案,直接与工资挂钩,年底考核合格的护林员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护林员解聘。

五是严格坚持护林员退出机制。年龄满60周岁的护林员无条件超龄解聘,不再享受护林员待遇。

(四)资金测算及来源

按每个护林员年工资1万元计算,按排100个护林员每年所需资金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五)效益评估

一是可有效提高生态护林员的经济收入。按照自治区建档立卡脱贫人员生态护林补助资金每年每人可享受到10000元的补助资金,真正把“生态补偿脱贫”政策落到实处,对推进贫困群众精准脱贫有着重要意义。

二是可有效巩固提高生态效益。通过划区域、划地块,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可有效巩固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为营造美丽海原提供可靠的保障。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在海原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落实。由县林业部门牵头,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层层落实责任,抓好组织实施;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督导,加快拨付补助资金;县扶贫部门要为选聘工作提供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资料,加强选聘审核,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要把此项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林业部门全力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

2、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乡镇要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正、公平”的选聘原则,按照2017年宁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和《2017年海原县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细则,结合乡镇森林资源、管护任务、难易程度、贫困人口状况、农民意愿等情况,严格选聘程序,扎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公告、申报、审核、考察、评定、公示、聘用工作。

3、加强监管,严格考核。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提高管护效果,县林业局定期不定期的深入一线督促检查管护工作,将各乡镇公益林管护纳入政府考核范围,对不负责任的乡镇上报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乡镇管护人员因管护不到位,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责令其辞退,并停发管护费。乡镇林业工作站要加强对管护工作的监管,确保管护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海原县2017年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分配方案及相关统计表详见附表1-7

  附表:1、海原县2017年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分配表

2、经济社会情况统计表(2016年)

3、土地及森林资源情况统计表  

4、国有林场(国家级森林公园)情况统计表

5、重要湿地情况统计表

6、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国家沙漠公园)情况统计表

7、护林员情况统计表

 

附件: 生态护林员选聘方案及相关统计表(附表1-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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