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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7年林业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索引号 640522011/2017-41175 文号 【2017】250 生成日期 2017-10-30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林业局
 

海林发〔2017250                  签发人:黄占斌

 

关于上报2017年林业工作总结2018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县委办:

现将《2017年林业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随文呈上,请审示。

 

(此件依申请公开)

海原县林业局    

       20171030日  
 

 

 

2017年林业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2017年,全县林业工作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引下,以建设“美丽海原”为目标,以国家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建设等重点林业工程为依托,紧扣城乡绿化、经济林建设、生态修复、绿色通道补植补造等重点任务,强力推进生态建设、持续深化林业改革、不断加大生态脱贫攻坚力度。全年累计完成生态建设115615亩,其中城乡绿化3915亩,新一轮退耕还林34400亩,主干道补植补造2000亩,经济林种植14300亩,生态移民迁出区造林41000亩,月亮山精准造林10000亩,封山育林10000。完成投资13780.4万元。全县森林覆盖率达9.4%,生态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实现了新跨越。

 

一、突出重点、培育亮点,推进生态林业建设

 

(一)打造宜居环境,加大城乡绿化力度

 

为积极践行以人为本的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城乡绿化以城市公园建设、环县城西山洼绿化、新增街道及乡村绿化等工程为重点,全面推进美丽海原建设进程。一是以牌路山为依托,完成牌路山森林公园续扩建绿化1530亩;二是完成西湖公园延伸绿化(荣德大寺)100亩;三是完成西山洼二期(回民公墓南侧)拉坡整地及绿化720亩;四是围绕四季鲜、万福路、纬八路等新增街道完成绿化165亩;五是完成S305线北坪路高速公路路口至牌路山隧道口两侧绿化400亩;六是围绕脱贫销号村、美丽村庄建设完成乡村绿化及重点项目配套绿化1000亩。共完成投资3268万元。

 

(二)提高产业效益,加快经济林建设。以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为导向,以经济林产业提质扩规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2017年,我县重点围绕苹果、枸杞、香水梨等特色优势产业,完成经济林建设14300亩,其中,完成高崖苹果种植1300亩;完成枸杞种植12000亩(三河镇2500亩、七营镇2000亩、李旺镇500亩、高崖乡1000,西安园河枸杞基地6000亩);完成关桥香水梨种植1000亩。共完成投资1599.8元。

 

(三)强化生态修复,推进移民迁出区造林。在今年的移民迁出区生态恢复建设中,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把乔、灌、草和自然恢复有机结合起来加快生态修复步伐。一是在红羊、李俊、史店三个乡镇的生态移民迁出区完成高标准植苗造林9000亩,投资756万元;二是在李旺、九彩、曹洼等乡镇移民迁出区完成一般造林32000亩,投资768万元。三是拐洼林场完成封山育林10000亩,投资100万元。

 

(四)加大生态脱贫,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按照“五个一批”脱贫攻坚要求,通过积极与自治区林业厅争取,今年我县重点围绕脱贫销号村、未实施退耕还林的乡镇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34400亩(2016年度剩余7500亩,2017年度预安排任务26900亩。),投资4500万元。项目涉及脱贫销号村4个,面积11822亩。

 

(五)疏通绿色通道,强化补植补造工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对区内主干道进行大整治大绿化的精神,围绕银平、黑海、潘西等县内主干道完成未成林补植补造2000亩,投资621.6万元。

 

(六)注重精准造林,强力推进月亮山绿化。为积极响应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在宁夏南部山区实施400毫米降雨线以上区域精准造林项目,以打造高标准水源涵养林为目标,今秋明春,我县计划在月亮山及其周边实施精准造林工程20000亩。其中,今年秋季完成10000亩,投资2167万元。

 

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深化林业体制改革

 

(一)国有林场改革有序推进。根据《海原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海党发【201735号)文件精神,围绕重点改革任务,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完成了林场单位性质界定、人员编制核定等基础性工作,并成立了海原县国有林场管理服务中心,对6个国有林场进行了重新区划;二是收回移民迁出区土地23.77万亩,正在等待政府研究后进行划转;三是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及林场道路已纳入海原县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2017年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全面竣工。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

 

1.林下种养殖业已现雏形。一是完成海原县三河镇凤凰园土鸡养殖场林下养鸡围栏1000亩、发展生态鸡1万羽、鸡舍800平方米、育雏室400平方米、育雏笼成套设备150套、自动饮水成套设备600套。二是完成海原县西安镇海涯野生生态养殖基地林下养鸡围栏1300亩、发展生态鸡5万羽、鸡舍800平方米、育雏室400平方米、育雏笼成套设备150套;自动饮水成套设备600套,并被自治区评为区级示范基地。三是完成海原县红羊乡老庄林下养殖、种植、生态旅游为一体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林下养鸡围栏5000亩、发展生态鸡1万羽,其他设施正在建设之中。

 

2.林权抵押贷款机制不断完善。积极探索公益林收益权抵押和林业信贷担保、森林保险,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新机制。采取林权抵押、农投公司担保、保险理赔等方式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目前已完成林权抵押贷款600万元(其中海原县众鑫苗木培育专业合作社林权抵押贷款300万元,海原县金武林农专业合作社林权抵押贷款300万元)。

 

三、依法治林,强化治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一)严格林政执法。为确保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安全,有效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按照“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我局组织森林派出所民警、封山育林场护林员,以涉林违法案件查处、野生动植物保护、禁牧封育、防火巡查等工作为重点,不断加大林政执法力度。据统计,全年累计出动车辆139次,出警410人次,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9七(移交甘肃会宁森林公安刑事案件1起),调解处理涉林纠纷21起,规范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5件,在打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动中收缴猎捕工具29件,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26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5场次,积极参与南华山2.18森林火灾案件走访调查。

 

(二)加强有害生物防治。认真贯彻落实《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在实施检疫工作中,全面实行了林业植物检疫登记制度,利用春季造林时期开展检疫检查,实施有害生物防治17.41万亩,实施产地检疫5035亩,检疫各类调运苗木300万株,复检苗木311万株,加强林木种苗以及其它植物种类的调入和调出管理,实行严格的检疫检查制度,把林业有害生物和森林病虫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森林资源健康、安全。

 

(三)强化森林防火。一是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提请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海原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以及《关于划定南华山自然保护区等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防火任务,靠实了防火责任。二是在元旦、清明、春节等重点防火阶段,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站7处,对进入林区的所有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并对全县“五种人”进行走访摸底排查,明确了监护人及其责任,填补档案10份。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护林员防火集中培训,完成培训10场次,培训人员1500名。四是全年累计开展防火宣传12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00余份,同时通过中国联通短信平台,群发以森林防火相关手机短息10余万条。

 

四、加强党建,促进综治,净化林业发展环境

 

(一)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围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依托支部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扎实有效开展了“党建促进月”、“忠诚干净、担当干事”、“四抓四比”双争竞赛等活动,单位内部“抓作风、比干劲,抓项目、比进度,抓落实、比成效,工作争先进、名次争一流”的氛围更加浓厚,党建主体责任更加明确,“一岗双责”制度全面落实,党组织活力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更加稳固,形成了“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促发展”的强大动能。

 

(二)强化综合治理,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结合林业系统的现状,紧盯国有林场改革和十九大召开关键期,为确保林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利用“七五”普法有利时机,深入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林进程。一是34名自收自支人员进行了妥善安排,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解决了多年来的历史遗留问题;通过积极争取,将六窑林场28名职工全部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并为其补缴了三年未交的养老保险。二是在林业系统举办法律知识培训3次,组织法律知识竞赛1次,林业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三是组织了专门人员,派出宣传车辆深入乡村集市、重点林区进行法制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普及,执法者和广大林农学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为依法治林、稳定林区秩序奠定基础。

 

四、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统一协作局面。建立了县委统一决策,政府统一指挥,主管部门统一指导,各乡镇、部门具体实施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召开了全县春季造林动员部署会议,印发了2017年林业工程项目建设“五定”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各项植树造林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了各乡镇、单位的任务。加强与水务、交通、国土等部门的协作,清除工程建设障碍,形成了全县齐抓共建,统一协作的局面。

 

(二)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合理规划部署。县委、政府领导及林业部门技术人员多次实地进行调研调查,提早谋划,科学规划,对造林地的地形、土壤、坡度等立地条件进行了详细的勘踏和小班划分,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现场确定规划造林地块、布局、造林树种、苗木规格,编制完成了植树造林总方案和全部子方案。提早做好造林前的苗木采购、工程招投标、平田整地、配套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确保了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狠抓造林质量,打造绿化亮点工程。加强重点林业建设工程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项要求,在合同中明确要求“包栽植,包管护,包成活率95%,一包三年”,把树木成活率和工程款支付挂钩。全部重点造林工程实行“一个工程项目,一名局领导,一名技术责任人,一套技术人马”的项目工程建设队伍,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服务、把关工作,以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做到规划不到位,不准整地;整地不达标,不准供苗;苗木达不到规格,不准栽植;栽植达不到技术要求,不准浇水;浇水不足量不及时,不准进行自验和综合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准兑付资金。 

 

(四)加强管护管理,切实巩固造林成果。生态建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谁栽植谁管理,注重前期栽植、灌水等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越冬管理,制定了管护办法,全面落实管护措施和责任。对集体造林绿化地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法明确林木所有权和经营使用权,加大国有林地的营造和管护力度。对今年春季造林绿化所有苗木由林业局苗木质检组进行质量检验和检疫,对质量规格不达标全部拒收,对带有病虫害的苗木全部销毁处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生态建设方面。一是由于我县可造林区域大多为立地条件很差的沟岔和贫瘠荒地,仅凭国家给予的乔木林500/亩、灌木林240/亩的补助标准,完全不能满足造林成本,因此存在林业生态建设资金缺口大的问题;二是由于我县降雨不均衡,雨季大多集中在秋季,春季的持续干旱,造成部分苗木因缺水而死亡,因此苗木成活率普遍较低;三是地块落实困难,县城绿化方面由于插花地较多,地块协调不力,导致整体进度缓慢,甚至有遗留任务。退耕方面由于受基本农田土地性质限制,可造林地块大多较为分散,导致管护难度大。

 

(二)经济林产业方面。一是由于产业补助政策较低,农户发展经济林的积极性不高;二是经济林产业发展的层次还比较低,龙头企业带动效应不明显,农户在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管理、抱团经营等方面的认识不足,导致产品综合效益不高。三是林业科技总体水平不高,产销服务体系尚不健全。

 

(三)林业改革方面。一是由于移民迁出区土地性质调整划转进度缓慢,影响国有林场改革整体步伐;二是林下种养殖业大多以家庭农场为主的小规模经营,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发展后劲不足。

 

六、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全县生态林业建设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生态立县”战略规划目标任务的实施为重点,围绕营造林及重点工程计划完成生态建设92000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15000亩;完成特色经济林产业5000亩。项目预算总投资4322万元。

 

一是围绕县城(公园、街道、西山洼)及周边完成遗留绿化2000亩;

 

二是在李旺、郑旗、西安等移民迁出区乡镇及瓜瓜山林场完成生态恢复造林30000亩;

 

三是在树台、西安、红羊、甘城、九彩、郑旗等乡镇完成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15000亩;

 

四是在七营、李旺、高崖等扬黄灌区乡镇及关桥河流域完成以苹果、枸杞、香水梨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5000亩。

 

五是完成南华山(含西华山、月亮山)水源涵养林43000其中人工造林13000亩,封山育林10000万亩,未成林补植补植20000亩;

 

六是完成海同高速公路两侧及乡村绿化2000亩;

 

七是在退耕还林区完成未成林补植补造10000亩;

 

八是在现有林地完成退化林分改造4000亩,在非天保工程区完成森林抚育1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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