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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8/2021-0035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11 16:18: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办、种羊场:

现将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事实无人儿童助学工程”项目-“宁夏福彩公益行  圆筑贫困学子梦”有关事宜。请于8月27日前上报民政局。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的通知

                海原县民政局           

                2021年8月11日          

  1830955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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