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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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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陈智裕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01/2026-00320 文号 海政干发〔2026〕1号 生成日期 2026-01-30 16:10: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陈智裕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彦宝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副局长;

冯丽媛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副局长(挂职),挂职期为1年,挂职期自20261月至202612月底,挂职期满后所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同志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期为1年,挂职期自20261月至202612月底,挂职期满后所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王太武同志任县司法局红羊司法所所长;

马清慧同志任县司法局郑旗司法所所长;

董晓利同志任县畜牧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陈智裕、杨彦宝、王太武、马清慧、董晓利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其任职日期从试用期之日起计算。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261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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