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0-0022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12-07 10: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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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海政干发〔202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冯彦茂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马正科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职务;
代志勇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建伟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关庄派出所所长职务;
武向霞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县司法局西安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文福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李万贵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挂职)职务;
赵廷虎任县地震局副局长;
田志伟任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督察大队)主任兼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马学文任县体育中心主任;
杨永明任县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红力任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
谢文青任县畜牧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姜海刚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张志英任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肖生桢任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王军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金武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宝林县公安局副局长、海兴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占奇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紫峰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田玉成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督察大队)主任兼大队长职务。
免去王斌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冯彦茂、李文福、马学文、王红力、谢文青、姜海刚、张志英、肖生桢、王军9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其任职日期从试用期之日起计算。李万贵、赵廷虎、杨永明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县人民政府下发任职通知之日起计算。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