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0-0021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6-18 10:10:00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海政干发〔202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凯华任海原甘盐池种羊场办公室主任,免去海原甘盐池种羊场办公室主任(副科级)职务;
谢新江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邓向鹏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郭军红任海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梅海东任县河湖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杜海平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兴杰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李文林任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李伟保任县农村供水管理中心主任;
曹瑾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卢俊才任县回民中学校长;
岳海伟任县兴海中学校长。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李凯华、谢新江、邓向鹏、郭军红、梅海东、杜海平6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县人民政府下发任职通知之日起计算。王兴杰、李文林、李伟保、曹瑾、卢俊才、岳海伟6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其任职日期从试用期之日起计算。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