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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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640522001/2018-47698 |
文号 |
海政干发〔2018〕2号 |
生成日期 |
2018-03-09 00:00:0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海政干发〔2018〕2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赵旭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赵旭辉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专职副局长(正科级);
王红霞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原任的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撤销自动免除;
田文宝任海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任科员;
冯进寿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田小武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县公路段副段长职务;
杨建军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冯少迪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马晓明任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局长;
田风山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建强任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赵志俊任甘盐池种羊场综合治理科科长(副科级);
免去王存栋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付舟县科技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卢延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郭建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李德才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继媛县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进中县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张静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干部待遇;
免去田平甘盐池种羊场综合治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武光俊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冯进寿、田小武、马晓明、赵志俊4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县人民政府下发任职通知之日起计算。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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