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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学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01/2017-71322 文号 海政干发〔2017〕6号 生成日期 2017-06-23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政府办

 

海政干发〔20176

 

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学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学贵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光明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所长职务;

王彦发任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所长;

张荣生任县公安局李旺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曹洼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进明任县公安局曹洼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关桥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何有龙任县公安局关桥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九彩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包兆武县审计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安  云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侦察员职务;

免去冯少迪县公安局李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彭  程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王光明、王彦发两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县人民政府下发任职通知之日起计算。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17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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