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干发〔2017〕6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学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学贵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光明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所长职务;
王彦发任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所长;
张荣生任县公安局李旺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曹洼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进明任县公安局曹洼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关桥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何有龙任县公安局关桥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九彩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包兆武县审计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安 云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侦察员职务;
免去冯少迪县公安局李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彭 程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王光明、王彦发两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县人民政府下发任职通知之日起计算。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