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甘肃省、广东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海市、 海南省、福建省部分地区高、中、低风险区新冠肺炎 疫情输入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2年7月14日,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天水市麦积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部分地区,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平顶山市舞钢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上海市杨浦区大桥街道,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琼山区,福建省泉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别划定公布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针对以上情况,为切实做好疫情输入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急开展2022年7月7日以来有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天水市麦积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部分地区,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平顶山市舞钢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上海市杨浦区大桥街道,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琼山区,福建省泉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旅居史的入宁人员社区排查、通道查验和大数据协查,凡发现上述人员应立即对其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措施。对有高风险区7日内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有中风险区7日内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有低风险区7日内旅居史的人员,入宁时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宁后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二、各地对有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天水市麦积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部分地区,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平顶山市舞钢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上海市杨浦区大桥街道,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琼山区,福建省泉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返宁人员,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返宁人员,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可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返宁人员,不得采取健康码赋“红码”“黄码”管理措施。
三、如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天水市麦积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部分地区,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平顶山市舞钢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上海市杨浦区大桥街道,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琼山区,福建省泉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所有中高风险区解除后,对上述地区旅居史的入宁人员,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