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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就创局关于开展海原县2025年闽宁劳务协作项目的方案

索引号 640522015/2025-0020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7-04 15:27: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人社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人社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闽宁协作第28次联席会议闽宁两省区协作框架协议及区市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海原县2025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海党农发〔2025〕7号文件精神,聚焦“守底线、增动力、促发展”,提高我县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及村(社区)就业创业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拟定于7月—8月组织上述人员赴福建和在本地开展专题培训、交流学习、访企拓岗等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习时间、地点及对象

(一)2024年7月—8月组织人才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劳务经纪人、乡村就业创业服务人员70人,赴闽开展业务素质提升学习、开展访企拓岗行动,共计培训2期,每期时长7天。

(二)2024年7月组织就创局工作人员、乡村两级劳务工作者共计200人,在海原县开展稳内拓外促进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专项行动培训会1期,培训期长3天。

二、培训内容

(一)赴闽业务素质提升培训班培训内容:

1.党的二十大精神及高质量充分就业专题学习;

2.稳内拓外促进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专项行动;

3.劳务经纪人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

4.劳务经济赋能乡村振兴先进经验交流;

5.开展观摩学习,了解福建重点龙头企业相关扶持政策、用工情况、工资待遇水平、住宿环境等。

(二)海原县稳内拓外促进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专项行动培训会培训内容:

1.党的二十大精神及高质量充分就业专题学习;

2.稳内拓外促进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夏季专项行动;

3.业务经办实操学习;

4.就业创业政策解读、就业面临形势和对策建议;

5.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政策解读;

6.“三必讲”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讲座;

7.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识培训。

三、培训方式

专题讲座、经验交流、业务实操、现场教学等。

四、经费保障

通过第三方公司合同制管理,对劳务经纪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就业服务人员等制定专业培训计划,开展好就业项目相关培训工作。住宿费、餐费、差旅费、授课费、场地费、交通费、交流学习、访企拓岗、考察等费用均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往返伙食补贴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标准发放,往返机票、城市交通费用由就创局负责联系第三方购买和租赁,实报实销。各项培训所需资金计划如下:

1.赴闽培训:对接福建漳州科技学院,组织开展人才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劳务经纪人、乡村就业创业服务人员赴闽开展业务素质提升学习及访企拓岗,计划资金45万元;

2.本地培训:由第三方公司组织就创局工作人员、乡村两级劳务工作者参加培训,计划资金25万元。

以上共计70万元,所需资金根据实际费用和招标费用从2025闽宁协作资金中列支。

五、培训要求

(一)强化考察学习管理。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此次培训由县就创局牵头,第三方服务公司具体负责实施。县就创局对培训工作进行全程管理,严格落实相关纪律规定。

(二)提升考察学习质量。各参训学员要充分利用培训时间,静下心思,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听讲,开阔视野,将培训工作中学到的好典型、好做法用到转移就业工作中,查找存在的问题,把学习成果转化成工作动力,确保培训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实效。

(三)严格考察学习纪律。学员在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纪律和各项规定,统一乘车,不得请假、缺课、绕道旅游、携带家属,确保培训学员全程个人安全。要做好考察学习前健康监测,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原则上不得参加考察学习。




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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