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5/2025-0014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6-12 16: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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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人社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人社局 |
根据《海原县2024年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农发〔2025〕8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就业需求为导向,以促进群众就业增收为目的,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坚决兜牢城乡困难群体就业底线,实施防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和城乡困难家庭就业动态清零,促进培训带动就业,努力实现城乡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以服务“海原司机”劳务品牌发展和促进技能就业导向,针对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驾驶员培训。
二、补贴对象
海原籍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
三、取证及补贴时间
2024年10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四、实施内容
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培训促进就业,鼓励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积极就业增收,大力发展“海原司机”劳务品牌,组织500名海原籍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开展驾驶员培训,对取得B证及以上驾照的,每人给予4000元培训补贴(含2024年10月以来取得驾照人员),补贴标准4000元/人。
五、申请程序
在县内驾校培训的人员,已培或需培对象需在培训驾驶机动车培训学校填报《海原县2025年脱贫户、监测户机动车驾驶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由户籍所属村、乡镇(街道办)、海原县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就创部门审核盖章、公示后,由就创部门通过“一卡通”统一兑付培训对象。
六、资金申请
项目计划申请资金2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闽宁资金。
附件:海原县2025年脱贫户、监测户机动车驾驶培训补贴申请表
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5年6月3日
海原县2025年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机动车驾驶培训补贴申请表 |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文化程度 | 一寸照片粘贴处 | |||||
户籍地址 | 家庭人口 |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
申请人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社保卡卡号 | 培训驾校 | ||||||||
社保卡 开户行名称 | |||||||||
驾驶证类型 | A1( ) A2( ) A3( ) | 驾驶证档案编号 | |||||||
初次领证 日期 | 增驾时间 | ||||||||
村(社区) | 审核人签字 | 乡镇(街道办) | 审核人签字 | ||||||
交警大队 | 审核人签字 | 农业农村局 | 审核人签字 | ||||||
备注:“财政供养人员、缴纳社保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人员、一二级残疾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护林员、高校毕业生(除年度毕业生以外)”以上人员坚决不能申请补贴,已经享受过驾驶员补贴人员不能重复享受。 | |||||||||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
申请人社会保障一卡通复印件(正面) | |||||||||
驾驶证复印件第一页 | 驾驶证复印件第二页 | ||||||||
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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