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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关于开展汽车驾驶员培训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640522015/2024-0026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17 17:2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人社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人社局

    根据《海原县2024年就业创业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24〕28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就业需求为导向,以促进群众就业增收为目的,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坚决兜牢城乡困难群体就业底线,实施防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和城乡困难家庭就业动态清零,促进培训带动就业,努力实现城乡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以服务“海原司机”劳务品牌发展和促进技能就业导向,针对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驾驶员培训。

二、补贴对象

海原籍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

三、补贴时间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实施内容

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培训促进就业,鼓励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积极就业增收,大力发展“海原司机”劳务品牌,针对560名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开展驾驶员培训并取得B证及以上证照,补贴标准2500元/人。

五、申请程序

在县内驾校培训的人员,已培或需培对象需在培训驾驶机动车培训学校填报《驾驶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由户籍所属乡镇(街道办)签字盖章、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认定、就创部门审核、公示后,由就创部门统一兑付培训对象。

六、资金申请

项目计划申请资金140万元,资金来源为闽宁资金或其他资金。



附件:海原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41017日    






海原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机动车

驾驶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一寸照片粘贴处

户籍地址


家庭人口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申请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社保卡或 一卡通账号


培训驾校


驾驶证类型

B照 ② A

驾驶证档案编号


初次领证 日期


增驾时间


交警大队审核意见

审 核 人: (盖 章)

乡镇审核 意见

审 核 人: (盖 章)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审 核 人: (盖 章)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粘贴处

驾驶证复印件粘贴处

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意见

审核人: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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