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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就创局关于海原县2026年帮扶车间就业补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公示

索引号 640522015/2026-0008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5-12 18:3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人社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人社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帮扶车间运营管理的通知》海政办规发〔2025〕53号文件精神通过对帮扶车间脱贫劳动力65人就业补贴兑付带动就近就地就业促进帮扶车间吸纳新就业人员增收促进脱贫户家庭就业收入提升、防止返贫有效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现将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5月18日1830时前向海原县就创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5月18日7天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就创局举报电话0955-4012576

来信请寄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办公室

附件绩效目标申报表2026年度

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6年5月12日         

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6年度

项目名称

2026年帮扶车间就业补贴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洪瑞

主管部门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40

  其中中央衔接资金万元

40

        自治区衔接资金万元


        其他资金万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帮扶车间运营管理的通知》海政办规发〔2025〕53号文件要求针对各乡镇、闽宁科技园、海兴开发区新吸纳就业人员稳定就业6个月至3年且签订劳动合同的脱贫劳动力执行企业员工绩效考核考评办法为员工实发工资以银行流水为准不低于2080元/月根据当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新吸纳务工人员享受过就业补贴的除外且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给予个人6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拟对全县吸纳新增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65人以上促进脱贫户家庭就业增收防止返贫有效激发帮扶车间就业人员内生动力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值




数量指标

指标1享受就业补贴人数

≥65人

质量指标

指标1就业补贴资金发放准确率%

100%

指标2就业补贴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时效指标

指标1就业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的支付到位率%

100%

指标2就业补贴资金完成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指标1补贴标准/人

6000元/人




经济效
益指标

指标1提升补贴对象家庭年均收入

有效提升

社会效
益指标

指标1就业帮扶车间奖补政策宣传数量

30家

指标2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积极主动性

不断增强

可持续影响

指标1解决帮扶车间用工

有效解决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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