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5/2025-0006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4-10 14:10:00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人社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人社局 |
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监测户等就近就地积极就业提高收入,就创局根据《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扶贫车间管理办法>的通知》(海政办发〔2019〕7号)文件要求,给予帮扶车间新吸纳脱贫劳动力、监测户给予最高6个月就业补贴;闽宁科技园6个月最高补贴6600元/人,其他帮扶车间6个月最高补贴5400元/人;拟对全县吸纳新增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120人以上,项目资金60万元,资金来源为涉农整合衔接资金。间接带动就近就地就业受益人口达350人以上,促进脱贫户家庭就业增收,防止返贫。有效激发帮扶车间就业人员内生动力,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有效地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实现稳定就业增收、降低返贫风险。
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