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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田风虎等13人农村劳动力区外就业交通补贴公示

索引号 640522015/2022-0008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24 14:1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人社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人社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农村劳动力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59号)、《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宁人社发〔2021〕68号)文件规定,现对符合条件的田风虎等13人发放农村劳动力区外就业交通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田风虎,男,身份证号:642222********0410,补贴金额800元。

 李小梅,女,身份证号:640522********110X,补贴金额800元。

 贺小龙,男,身份证号:642222********4439,补贴金额800元。

 周玉花,女,身份证号:640522********0047,补贴金额800元。

 马玉清,男,身份证号:642222********3038,补贴金额800元。

 李  芳,女,身份证号:642222********326X,补贴金额800元。

 周玉宁,男,身份证号:642222********0013,补贴金额800元。

 周海玉,男,身份证号:642222********3616,补贴金额800元。

 田进有,男,身份证号:642222********1033,补贴金额800元。

 柯文莲,女,身份证号:642222********1046,补贴金额800元。

 田秀花,女,身份证号:642222********0868,补贴金额800元。

 张进宝,男,身份证号:642222********0214,补贴金额800元。

 张志银,男,身份证号:642222********0255,补贴金额800元。

 对上述13人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政策的,可采取来电或来访方式向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劳务办反映,举报电话:0955-4621022。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11月29日(五个工作日)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节假日除外)




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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