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5年海原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厅联合印发《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发改价格<调控>〔2025〕38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完成了《2025年海原县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和《2025年海原县考试考务费标准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为现行标准,在国家、自治区和市县未出台新的收费政策前,相关收费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二、相关收费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提高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我局将依据法律法规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及时更新,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2025年海原县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
2.2025年海原县考试考务费标准目录清单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5年海原县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xls
附件:2025年海原县考试考务费标准目录清单.xls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