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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03/2019-00036 文号 海财发〔2019〕344号 生成日期 2019-08-02 17:40: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财政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执行时间、减免条件执行,确保我县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海原县财政局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620


附件: 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440)
附件: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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