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办发〔2017〕63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海原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程项目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规定,规范项目管理程序,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特成立海原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金钟河 副县长
副组长:单广义 县财政局党支部书记
束红岩 县扶贫办党支部书记
张继路 县发改局副局长
成 员:发改局、财政局、农牧局、扶贫办、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人社局、相关项目乡镇分管领导。
职 责: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涉及的脱贫攻坚工程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查看项目内业资料是否完整、程序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合法;实地到项目地点对照内业设计等资料查看、丈量和计算,开展验收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扶贫办,束红岩(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工程项目验收小组,小组成员单位由项目涉及的单位或与技术相关业务的单位组成。
项目单位竣工完成自验后,向脱贫攻坚工程项目验收小组申请,由验收小组根据项目性质,抽调成员单位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所申请项目及时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