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2/2025-0004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7-11 14:59: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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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水务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县河长制责任单位:
因人事变动,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及部分河道县级河长空缺,为全面落实好河湖长制,扎实做好河湖长工作交接,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确保河湖长不断档、不缺位,经报请县委批示同意,现将调整的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及县级河长通知如下:
胡 斌:中卫市委常委、海原县委书记,担任县级总河长、清水河县级河长。
李 明:海原县委副书记、海原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担任县级副总河长、西河县级河长。
王学新:海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担任马营河县级河长。
杨 虎:海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贺堡河县级河长。
洪兴志:海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双井子沟和甘城沟县级河长。
糟会杰: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担任苋麻河县级河长。
李学亮: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担任中河县级河长。
附:海原县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及县级河长明细表
海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
海原县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及县级河长明细表
序号 | 总(副总) 河长 | 姓名 | 职 务 |
1 | 总河长 | 胡 斌 | 中卫市委常委、海原县委书记 |
2 | 副总河长 | 李 明 | 海原县委副书记、海原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
序号 | 县级河道 | 县级河长 | 职 务 |
1 | 清水河 | 胡 斌 | 中卫市委常委、海原县委书记 |
2 | 西河 | 李 明 | 海原县委副书记、海原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
3 | 杨明河 | 常伟海 | 海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
4 | 郑旗河 | 蒋文韬 | 海原县委常委、海原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
5 | 马营河 | 王学新 | 海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
6 | 杨坊河 | 马海燕 | 海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7 | 贺堡河 | 杨 虎 | 海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8 | 双井子沟 甘城沟 | 洪兴志 | 海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9 | 苋麻河 | 糟会杰 | 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
10 | 中河 | 李学亮 | 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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