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2/2021-0004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9-14 10: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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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水务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县河长制责任单位:
2020年,全县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完善河湖长体制机制,协同推进重点任务,着力加强岸线管控,全县河湖面貌和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2020年度河湖长制考核工作由县河长办牵头组织,河湖长制各考核责任单位严格对照考核方案,客观公正进行评价赋分,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考核结果已经海原县2021年总河长第1次会议审定,现通报如下:
优秀等次:三河镇、李旺镇、高崖乡;
良好等次:西安镇、关桥乡、红羊乡、七营镇、曹洼乡、贾塘乡、郑旗乡、史店乡、李俊乡、关庄乡;
合格等次:海城镇、树台乡、甘城乡、九彩乡。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关键之年,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市、县相关会议精神,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部署,统筹推进“四水同治”,协同抓好水污染防治,系统治理水生态环境,切实加强河湖岸线监管,持续改善河湖环境面貌,确保重点水质监测断面稳定达标。各级河湖长要切实履行好管河护河治河责任,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担责,加强协调,全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
附:海原县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统计表
海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