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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2019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640522012/2019-00068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1-19 16:49: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水务局

2019年,我县着眼大局,统一认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河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河长从“有名”转向“有实”,统筹推进河长制工作现将2019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一是2019年4月1日,组织召开海原县2019年总河长第一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总河长第三次(2019年第1次)会议和中卫市2019年总河长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审定《海原县河长办关于调整双井子沟、甘城沟、郑旗河、贺堡河县级河长及县河长办主任的请示》2018年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及《海原县2019年河长制工作要点》;通报了2018年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及县级河道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了县级河长丁志爱、三河镇总河长宋志鹏、西安镇总河长李创的述职报告其他各县级河长、乡级总河长提交书面述职报告。会议从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代河湖长制工作重要性;聚焦中心问题抓好河湖长制重点任务落实;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扛起河湖长制的重大责任三个方面对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做了要求及安排部署。二是2019128晚,在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河长制联席会议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河长办关于印发“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宁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河长办关于明确全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讨论审定了《“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海原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需要通过行政执法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结合解决的河库“四乱”问题清单,“携手清四 保护母亲”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抓住有利契机,广泛动员宣传

3月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日为契机,紧紧围绕“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这一主题,通过摆放展板,宣挂横幅,发放手提袋、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宣传材料,全面宣传推行河长制的工作目标、河长制工作“六大”任务、河长的职责等内容,促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为2019年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宣传活动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行动指南,以“节水优先、治污有效守水有责、治水尽责”为主要目标,宣传普及节约水资源与环境保护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珍惜水资源,爱护水环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节水、、护、改善环境的信心和热情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促进河长从有名转向有实

1、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根据区、市关于开展全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印发了《海原县河长办关于开展全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对乱占、乱堆、乱建等河库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巩固“清河专项行动”成效。全县各乡镇共排查出“四乱”问题71个,其中乱占问题1个,乱堆问题67个,乱建问题3个,截止2019年9月底,71“四乱”问题已全部完成了处理销号,累计投入机械353个台班,人工1284个工日,共清理垃圾1.34万吨

  2、“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按照区、市关于“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要求,全县排查出需由行政执法解决的“四乱”问题14个,其中乱占问题1个,乱采问题12个,乱建问题1个。截至11月5日14个“四乱”问题已全部完成清理整治销号

  3、河道采砂清理整治行动。海原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海原县关闭退出建筑用砂矿和取缔无证非法采砂点工作实施方案》,由自然资源局牵头,公安、检察、法院、应急管理、水务等单位及各相关乡镇配合,对占用河道、影响行洪畅通的31家建筑用砂矿有序关闭退出,对2018年以来25家非法偷采点彻底取缔并立案查处,对其中10处破坏生态环境严重的违法当事人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目前我县31家建筑用砂矿和25处非法采砂点已全部按照“三不留”(不留设备、不留人员、不留场地)要求进行了彻底关闭取缔,采矿区域按照闭坑、复垦治理方案已完成恢复治理总任务的95%,恢复土地面积840余亩,投入恢复治理资金约500余万元,全县非法采砂乱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4、水利部、自治区河长办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情况。2019年,水利部暗访发现反馈问题7个海原县土墩子沟河道内倾倒垃圾;海原县北嘴沟河道内倾倒垃圾;中河,海原县三河镇S101省道大桥上下附近河道内有垃圾,桥上游约1公里疑似有违建,总河长宋志鹏三次电话未接听;清水河,高崖乡S101大桥左岸公示牌不规范,缺少流域概况;清水河海原县三河镇四营村河道河滩地内,“枸杞看护彩钢房”“枸杞晾晒房”两处乱建;清水河海原县七营镇段境内沿线砂堆未清理)自治区河长办暗访发现反馈11个问题三河镇坪路村苋麻河河道保护范围内有一处采砂场;三河镇姚家湾村中河河道保护范围内有多处采砂场;三河镇团庄村中河河道保护范围内有一处采砂场,且附近有生活垃圾倾倒;高崖乡S101省道与庙山沟交汇桥附近有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堆放,现场河长制公示牌破损;七营镇马莲村S101省道与孔八沟交汇桥附近有生活垃圾倾倒;清水河七营镇七营村有一处停用砖厂侵占河道,附近有大量生活垃圾倾倒;清水河李旺镇穆家团庄天润建材有限公司团庄机砖厂侵占河道保护范围,且有私自采砂活动;清水河高崖村高崖小学附近有一处砂石场,侵占河道保护范围,且有私自采砂活动;西河高崖乡红古村有多处砂石场、砖厂、预制场,侵占河道保护范围;在三河镇姚家湾村发现“中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有砂石料堆积;团庄村中河河道保护范围内有一处采砂场,且附近有生活垃圾存在,已根据要求全部完成整改并以正式文件将整改结果上报区、市河长办。

  5、美丽河湖建设情况。2019年,我县以清水河海原段综合治理为主线,全力打造样板河湖,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一是清水河海原段综合治理工程2018年建设项目治理清水河干流26.4公里,治理清水河支流中河10.33公里、苋麻河13.47公里,目前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二是清水河海原段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建设项目共布置清水河干流险工险段护岸工程18处7.65公里,西河凹岸湾道防护工程点12处5.08公里,生态湿地工程五营湿地占地总面418.39亩、蔡家湾湿地占地总面积453.69亩,截止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45%。三是水务局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海原县清水河六窑田园综合体规划设计》,积极推进清水河六窑田园综合体建设。规划按照“四位一体、全面统筹、全域融合” 思路,实施多规合一,与当地乡村振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区域环境治理规划、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等规划相衔接,同时融入创新发展理念,以农业产业为基础,注重空间、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特色产业规划的有机融合优化乡村种植、养殖、加工、仓储、物流、电商、居住、文旅、康养等多种功能布局,形成一心综合服务中心两轴清水河观光休闲轴、产业发展轴六片区设施农业体验区、枸杞景观区、枸杞研发培育区、经果采摘区、循环农业区、农产品加工 物流区)多功能分区。《规划重点实施取水工程、生态湿地、蓄水池、河岸整治、土地整治、高效节水灌溉、水利信息化、景观绿化、农村道路、环境整治10项建设内容,达到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标规划目前正在编制中。

6、水域岸线划界确权进展情况。根据区、市文件精神及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海原县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县自然资源局于2018年10月通过政府采购完成招投标工作,确定技术服务单位3家,于2018年10月20日全面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西河、中河2河流的技术复核复核、成果公示工作及清水河海原段划界成果公示工作其他8条县级河流、38条乡级河流已全部完成技术复核复核工作,计划于本月内完成成果审查验收及公示工作。

(四)全面强化水污染防治,大力提升水域水质

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达标运行。海原县污水处理厂、海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于7月初由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审核颁发了新《排污许可证》,两厂均安装了在线检测设备,并将水体水质检测数据向中卫市环境保护局与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实时传送。海原县污水处理厂对碳源加药系统和硫酸亚铁加药系统进行了改造,在次氯酸钠加药间增设了储药罐和投加设备;海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与“宁夏智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自动在线检测设备运用维护合同》,定期对在自动在线检测系统进行维护,同时指导运行人员按规范要求操作相关设施,保障了在线检测系统运行正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厂通过强管理、强措施、经技术、强运行确保了污水排放符合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

2、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及农村改厕情况。一是2018年批复建设高崖、李旺、七营、郑旗污水处理站项目均采用“格栅+初沉池+调节池+A2/O生化处理+MBR膜处理+人工湿地”工艺,其中高崖设计处理能力30m3/d,李旺设计处理能力50m3/d,七营设计处理能力300m3/d,郑旗设计处理能力30m3/d,项目总投资2153.6万元。项目2018年12月底完成招投标工作,2019年3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高崖乡、李旺镇、七营镇污水处理建设已完成,并投入试运行,郑旗乡农村污水处理站已完成96%。二是全县18个乡镇的42个行政村完成户厕改造4470座(其中水冲式厕所1237座,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2916户,生态降解型卫生厕所317座),完成率47.5%;30座乡村公厕已完成2座建设任务,其余28座已全面开工建设,预计11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3、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治理情况。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大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治理工作。一是全县共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133.1万亩,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面积21.7万亩,其中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7.55万亩化肥使用统计量为2.03万吨,较2018年减少使用量0.01万吨,化肥利用率达40.1%;农药使用统计量为49.09吨,较2018年减少使用量2.5吨,农药利用率达41%。全年畜禽粪污年总产生量为92.8万吨,因气候干燥,地广肥少,粪污全部采用堆肥发酵还田利用还田模式,利用率达100%。农业农村部直连直报系统中我县规模养殖场有70家,配套粪污资源化利用共有63家,配套率达90%

4、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住建局以农村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结合实际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一是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完成《海原县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0年)》,明确了2019年、2020年及“十四五”期间全县农村垃圾治理目标和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设施设备配建规划,为农村垃圾治理及设施配建提供科学指导依据;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海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精神,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处理)、县处理”的垃圾治理主体模式,在贾塘乡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在海城、史店、树台、西安等乡镇新建无动力生活垃圾磁化低温降解处理站试点5座,购置垃圾装载转运车辆29辆,配套垃圾箱1100个,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率,避免垃圾进入河道二次污染落实乡镇垃圾治理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要求,对村庄、河道、集镇、市场等重点区域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1.2万吨,清理河道沟渠600余公里,逐步消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5、清水河水体水质检测情况。2019年截止10月底,共完成检测10次,提交检测报告10期。清水河海原段入境断面(原州区与海原县交界断面)有8期水质为Ⅳ类,1期为劣Ⅴ,1期检测时断流无水清水河海原段出境段面(海原县与同心县交界断面)有6期水质为Ⅳ类,4期为劣Ⅴ类;中河入清水河断面2期水质为Ⅳ类,2期为劣Ⅴ类,其余检测时段无水流入清水河;苋麻河、西河入清水河断面全年干涸无水流入清水河清水河水体水质超标均由氟化物超标导致,而氟化物超标主要是由于清水河海原段水体水质受沿线土壤氟含量影响,特别是清水河支流——中河上游西吉县臭水河沿线高氟土质影响,当中河来水流入清水河时,造成清水河水体氟化物含量居高不下,影响清水河出境段水体难以达到Ⅳ类水质,成为影响水体水质达标的主要因素。(根据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宁夏西吉县臭水河高旷化水引排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显示,当地溢出水体氟含量为6.44mg/L,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要求的IV氟化物标准限值为1.5mg/L

6、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情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方面:2019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6.55平方公里,涉及海原县石沟岘、堡台2个坡耕地和贾塘乡双河、红羊乡樱桃2个小流域治理项目,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8座(其中:骨干坝3座,中型淤地坝5座),项目总投资4678.71万元。通过多年来实施“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基本实现了“水不下山、泥不出沟”,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方面:2019,区、、县审查审批我县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10,其中已开工建设项目6个,未开工项目4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9.36万元;配合上级部门完成了辖区内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图斑核查工作,县域内生产建设项目及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查处为重点,先后采取踏勘现场、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方式进行跟踪督查,下发整改通知10份,限期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遏制生产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认真开展河长制基础工作

一是按照自治区河湖长年度重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年度工作重点,以海河长办发[2019]10号文件印发了《海原县2019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强调细化落实,保障河长制各项重点工作年度任务按期完成。

二是委托固原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了《海原县河道采砂规划编制报告》,并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

三是委托甘肃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负责编制《海原县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规划涉及10条县级河道。

四是委托甘肃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宁夏国源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宁夏全正水利设计有限公司3家公司编制海原县乡镇级河道《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方案涉及14个乡镇38条乡级河流。

对河长变更实行报备管理,要求各乡镇对因人事调整变更的河长以正式文件报县河长办备案,做为在系统中调整的依据,并要求各乡镇同时对公示牌上的河长信息进行修改,与河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保持一致并对调整后的县、乡级河湖各级河湖(及责任单位于2019年5月18日在《中卫日报》上进行了公示

积极开展河长制督导检查工作,以督导查问题,以通报促整治,县河长办开展督导检查13次,印发督查通报2期,督办通知单11期,全面促进河道“四乱”问题整改

二、亮点工作

1.重拳出击、铁腕整治,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2018年“清河专项行动”及2019年“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县委亲自部署,多次召开会议就砂场整治工作进行研究,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向全县印发了《海原县关闭退出建筑用砂矿和取缔无证非法采砂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道采砂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拉开了我县重拳出击、铁腕整治河道采砂的序幕。整治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应急管理局、水务局、供电局等部门及有关乡镇配合,形成执法联合体,一是对占用河道、影响行洪畅通的31宗建筑用砂矿有序退出、并进行闭坑治理,已完成恢复治理总任务的95%;二是2018年巡查发现的25处非法采砂点按照“三不留”原则全部取缔,并通过第三方公司进行实地勘测,编制复垦方案,按“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恢复治理原则要求其限期完成恢复治理,出动机械设备130余台,恢复土地面积840余亩,恢复治理资金约500余万元,目前已基本恢复到位;三是对行政处罚屡教不改、严重破坏矿产资源的10宗案件,通过区厅专家鉴定,按照法律程序,已全部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自我县开展河道采砂整治行动以来,通过各部门协作,对拒不整改的违法活动实施严厉打击,有效震慑河道非法采砂违法行为,河道采砂乱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水域岸线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2、协作配合,两县共治,多年顽疾一举消除

清水河左岸韩府湾水文站上游吊堡子桥马成武砂场所在地属于海原、同心两县交界,由于土地、人员混淆,自然形成了执法空白地带,造成该砂场多年来一直在清水河左岸非法采砂。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该砂场引起了多方重视,海原县河长办于2019年将该砂场列入了“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定为海原与同心两县协调解决整治对象。海原县河长办在通过调查、核实该砂场业主及所占土地属同心县王团镇吊堡子村所有的事实后,向同心县河长办发函进行说明,要求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调查整治,并向自治区、中卫市河长办报告,申请协调解决。同心县高度重视,于6月22日由主管副县长带领同心县河长办、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对该非法采砂场进行现场调查,并于海原县李旺镇相关人员进行交流,了解情况,通过与砂场业主沟通,责令其限期拆除,对采砂现场进行整治,拆除整治工作按要求时限顺利完成。两县通力协作,一举消除了多年顽疾,既有效改善了清水河水域岸线环境,更为两县合作,共同清理整治“四乱”问题,相互配合,共同管理好河道共管段积累了宝贵经验。

3、领导高位推动、部门协调联动,攻克“四乱”问题整治难题

河道“四乱”问题的整治点多、量大、情况复杂,特别是砂场、砖厂更是整治的难上难。由于海原县内的河流除清水河外,基本都属于季节性河流,常年干涸无水,砂场主要集中在河道内,砖厂大多建在河滩地,是河湖“清四乱”的重点,也是难点。自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以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开会研究,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各县级河长亲赴现场调查,敲定方案,完善整改措施,采用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方法逐步清理整治。首先由自然资源局责令相关企业和非法当事人,对生产设备予以拆除,其次由供电部门负责对供电设备拆除清理,同时对不积极配合、产生抵触情绪的,由公检法部门讲解法律法规,解读相关政策,做通思想工作,按照先拆除、后闭坑、再复垦,一步一步进行清理整治。通过领导高位推动、部门协调联动,多部门、各乡镇齐抓共管、多措并举,不仅清除了河道内的一般“四乱”问题,并先后清除了苋麻河黄杰砂场、西河范东旭砖厂等多年来无法整治和整治无效的河道难点问题,一举扫除了河道“四乱”问题,为河道的规范、有序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4.打造样板河湖、推动美丽河湖建设,清水河综合治理初显成效

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积推进美丽河湖建设行动,重点将清水河海原段打造成美丽河湖建设的样板河、示范河。县水务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以及三河镇、七营镇、李旺镇、高崖乡积极配合,充分发挥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全力以赴保障工程建设进度,推动美丽河湖建设。清水河海原段综合治理项目2018年建设项目于2018年9月4日开工建设,共治理河段总长50.2公里,其中清水河干流长26.4公里,中河10.33公里,苋麻河13.47公里,建设格宾砌护26.12公里、浆砌石砌护0.95公里、生态护坡0.766公里、河道疏浚4.595公里,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2019年建设项目于2019年6月18日开工建设,完成总体形象进度的45%。通过综合治理,已有效减少大量塌岸带来的损失,减轻了河道险情,进一步提高了河道防洪能力,河道乱采、乱堆、乱建、乱占现象得到彻底治理,沿岸人居环境及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下一步将在防洪安全线主体工程基本建设完成的基础之上,突出扶贫开发线、生态景观线、交通线、特色种植产业线建设,通过实施取水工程、生态湿地、蓄水池、河岸整治、土地整治、高效节水灌溉、水利信息化、景观绿化、农村道路、乡村环境整治等10个项目,综合提高区域绿化空间,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提高人居环境的宜居性,实现青山绿水美丽田园,将清水河打造成为“山水林田湖草”综合开发的示范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宣传普及尚不到位有些群众认为日常生活导致的河湖污染“微不足道”,存在向水里、河滩、岸坡随意倾倒垃圾行为。河长制工作目前还主要依靠政府推动和实施,存在“上头热,下头冷”“政府干、群众看”的现象。群众发现问题、举报监督的意识还不够强,全民全面参与护水爱河共同防治“四乱”问题仍需增强

二是河长制工作机制运时间短,部门乡镇之间,上下级之间还存在信息不能共享,沟通不及时,机制运行不畅等现象。在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过程中,存在职能交叉,责任认定不清,造成由于协同不够解决问题拖延,问题整改销号慢等情况。河长履职力度不强、不到位,各级河长履职不平衡,对河长的压力传导还不够,河长巡河存在走形式现象

三是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长效机制还未形成,垃圾社会化集中处理程度不高,垃圾“有处倒、方便倒、方便运”的问题还没彻底解决,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精细化管理还未启动,导致群众随意在河道岸滩、岸坡反复倾倒垃圾的现象普遍存在,且呈现出点多、量大、建筑与生活垃圾混合、整车倾倒的特点,垃圾乱堆乱倒目前仍是河道保洁面临的主要问题。

2019年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实施“美丽河湖建设行动”,全面落实河湖环境整治、水域岸线管理、生态空间管控等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络等多种平台、多种形式继续加强河长制工作的教育宣传力度,加强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入到治河护河的队伍中来,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护河湖健康的良好氛围。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更多人自愿自发地参与到监督中来,形成全民治水的良好氛围。

三是针对水环境问题注重标本兼治、水岸同治、控源截污要加强污水防治,严格县、乡镇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达标率;也要强化环境治理进一步推进沿“四乱”问题整治,强化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强力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建筑、厂矿,积极推进农业药减量控污,统防统治工作,续做好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

四是加强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监管,确保运行正常,达标排放。加快贾塘、西安乡镇污水处理站的建设进度,确保2020年内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

五是进一步加强重点技术措施及主要工作内容扩大应用范围,切实抓好各项环节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成果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资金投入,积极扶持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强化畜禽粪污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培训,提升养殖户环保意识。

六是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处理)、县处理”的垃圾治理主体模式,构建以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为导向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加快推进无动力生活垃圾低温磁化降解处理试点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垃圾处理场、中转站建设,加快配齐垃圾转运车辆、垃圾箱,全面提升农村垃圾治理能力,从根本上解决垃圾有处倒、方便倒、方便转运的问题彻底消除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不断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七是紧密结合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部署,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的思路,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特色产业发展、村庄整治、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着力以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为重点,全力打造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片区。

    八是以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改善为目标,以清水河综合治理为重点,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实施清水河、贺堡河、西河等河道治理工程。



海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1911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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