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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推进河湖整治着力改善水生态环境

索引号 640522012/2019-00010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6-17 11:30: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水务局

近年来,海原县着力整治河湖环境突出问题,加强水资源保护,改善水环境质量,推进水生态修复,全县河(库)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成效显著。

  海原县以河长制为抓手,启动实施美丽河湖建设行动,以“清水畅河净源”“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两项行动为主线,积极落实生态立县战略部署,有效解决全县河库沟道水域侵占、环境杂乱、水质污染、生态退化、功能衰减等突出问题;全面落实“水十条”行动,严格执行入河排污管控和考核制度,实现清水河水质监测全覆盖,加快推动末端治理走向全过程管控,使水环境污染风险得到全面控制。

  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海原县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集中连片,统筹协调。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特色产业发展、村庄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河沟田林路库坝”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以保护生态、改善环境为目标,大力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实施沟坝地维修、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坡改梯等治理水土流失工程。到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雨水不下山、泥土不出沟”的目标。

  为确保水环境治理取得实效,海原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开展“费改税”工作,编制全县《水资源管理使用规划》,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进一步建立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标准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河流水库生态监管网络。加强对违法开采地下水等行为的巡查打击力度,确保全县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全媒体记者 马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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