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站所(中心):
《李旺镇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李旺镇委员会 李旺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4日
为切实推进全镇河长制工作,进一步扩大河湖管理治理保护成效,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18)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有效促进全镇河道卫生状况、促进水环境持续改善。对全镇8个行政村沟道和水库水域岸线乱建乱占、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农业面源污染防控。调查摸清全镇农业面源污染情况,推广农药化肥减害控量应用面积,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措施。
责任领导: 马俊义
责任单位:农科中心
配合单位:各行政村
(二)河道岸坡环境专项整治。排查全镇所有河流沟道沿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推进各村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情况,以河道沟库水域岸坡、重点水利工程建筑物、居民集中点为重点,整治堆放垃圾、杂草、淤泥,畜禽圈、粪污点等情况。
责任领导: 张占生
责任单位:水管站
配合单位:各行政村
(三)侵占河道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调查摸清全镇所有河流沟道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情况,拆除清理河沟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整治违法使用岸线岸滩修建构筑物、堆场、乱堆乱放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 张占生
责任单位:国土所
配合单位:各行政村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工作,强化各单位联合行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清河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马建荣 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成虎 政府镇长
张占生 政府副镇长
成 员:陈锐军 党委副书记
李德才 人大主席
马维虎 党委副书记
妥成君 纪委书记
马俊义 政府副镇长
王 芳 政府副镇长
田海平 武装部长
李文福 组织委员
张 博 党委委员
王彦杰 水管站站长
赵成财 国土所所长
郭继成 农科中心主任
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河长办,王彦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资料汇总、信息上报及总结汇报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摸底启动、组织实施、评估总结三个阶段。
(一)摸底启动阶段(2017年12月一2018年1月)。各行政村、责任单位要实地摸排辖区沿河道沟库污染源、违法违规侵占及采砂、禁养区畜禽渔养殖等具体情况,准确掌握侵权主体、排污量等信息,建立完善"一河(沟)一档",列明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召开启动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安排部署具体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2月-5月)。各行政村、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内容分工开展集中整治和联合执法,配合县直有关部门解决河道治理保护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河道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评估总结阶段(2018年6月)。镇河长办要将此次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系统总结,形成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措施,以便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各行政村为本行政区域专项行动责任主体,各级河长为相应河湖(段)直接责任人,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合力、保障实效。镇河长办要开展多形式、多方位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道管理保护良好氛围。
各包村领导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督促各村、各单位全面落实河长巡河职责,健全完善河道日常巡查保洁、联合执法等工作长效机制,建立问题台账和专项行动工作台账,做到重要河段不留死角,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自2018年1月起,镇河长办于每月4日前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在全镇范围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