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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督查通报(2018年 第2期)

索引号 640522012/2018-74730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3-31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水务局

326日—28日,县河长办对全县“清河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组采取“听、查、看”等形式,重点对各乡镇“清河专项行动”河道垃圾清理整治、河长制工作机制运行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检查情况,各乡镇都能按《海原县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及2018年总河长第一次会议精神要求,认真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各乡镇均由乡镇党委书记挂帅,乡镇长负责,并安排一名分管领导直接在“清河专项行动”现场指导开展工作。三河镇重视程度高,整治力度大,清防结合,使3条县级河流水域岸线环境明显改善;高崖乡在清理整治河道垃圾的同时,能严密监视对岸同心县王团镇的排污口,清防并举,及时发现影响水体水质主要问题;史店乡紧盯河道不放松,在垃圾收集、集中处理机制未形成前,做到随倒随清,保障河道整洁顺畅;李俊乡、红羊乡垃圾清理抓大面、盯小面,大小一并治,河道垃圾清理彻底;大部分乡镇都能针对河道内乱堆乱倒垃圾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有效促进全县河道卫生状况,明显改善水域岸线环境。截止目前,各乡镇“清河专项行动”清理整治县、乡级河道岸线364公里,清理转运垃圾约1.35万吨,投入机械570个台班,人工3852个工日,投入整治资金约161.7万元

二、存在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海城、贾塘两乡镇对“清河专项行动”工作落实还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通知上,主要领导重视不够,分管领导推动不力,并存在推诿扯皮现象,造成工作进度滞后、效果不好。

2、整治进展缓慢。1各乡镇进度不一,郑旗、七营两乡镇“清河专项行动”进展缓慢,整治不彻底,各乡镇存在不同程度的垃圾就地掩埋现象。2垃圾清理成果保持难度大,清了倒、倒了清的现象较多,各乡镇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长效机制未形成。

3、档案资料缺失。1注重现场整治,忽视资料收集、整理,各乡镇对整治现场的图片、影像资料缺乏收集意识,各乡镇均无成形的档案资料。(2)各乡镇对“清河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信息报送不及时,除高崖、关庄有少量信息外,其他乡镇均无信息报送。

三、整改要求

1、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各乡镇要明确主体责任,做到主要领导及时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确保本辖区河道问题得到全面整治。县水务局、国环局、住建局、农牧局等专项行动责任部门要加大“清河专项行动”问题整治的技术指导和有效监督,牵头做好生活垃圾处理、侵占河道水域岸线、畜禽渔养殖污染等各项工作,切忌互相推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确保本部门牵头的“清河专项行动”任务全面完成。

2、盯紧问题,合力整治。各乡镇要针对“问题台账”,分清整治重点,真正落实整治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主动和牵头部门沟通。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3、严格督查,严厉问责。县河长办继续对“清河专项行动”问题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将在“清河专项行动”中不担当、不做为、进度滞后的单位和个人,报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后进行问责。

 

 

海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183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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