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35/2018-40521 | 文号 | 海街发〔2018〕10号 | 生成日期 | 2018-01-22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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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街道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街道办 |
海城街道办关于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全县河长制工作,进一步扩大河湖管理治理保护成效,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集中对辖区内贺堡河沟道和水库水域岸线乱建乱占、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促进街道内河道卫生状况、水域岸线环境明显改善,进一步促进水环境持续改善。
二、工作内容
(一)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调查摸清西湖社区、黎明社区辖区内贺堡河河道污水来源,通过有力措施有效净化河道的水源。同时积极宣传引导居民改变乱倒乱排陋习,有效控制流入河道的生活污水。
(二)农业面源污染防控。调查摸清西湖社区、黎明社区辖区内贺堡河农业面源污染情况,推广农药化肥减害控量应用面积,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措施。
(三)河道岸坡环境专项整治。通过排查西湖社区、黎明社区辖区内贺堡河河流沟道沿线农村生活垃圾设施,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情况,以河道沟库水域岸坡、重点水利工程建筑物、居民居住地集中点为重点,集中整治垃圾、杂草、淤泥堆放,畜禽圈、粪污点等情况。
(四)侵占河道及岸线专项整治。调查摸清辖区内贺堡河沟道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情况,拆除清理河沟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整治违法使用岸线岸滩修建构筑物、堆场、乱堆乱放违法行为。
(五)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调查摸清辖区内贺堡河河流沟道采砂情况,严格打击和取缔非法无证采砂行为,加强河道采砂规范管理。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河专项行动”工作开展顺利,成立“清河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杨 鑫
副组长:田海梅
成 员:田雪燕 李月清 罗 成 张小光 罗 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政办,田海梅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田雪燕负责资料汇总、信息上报及总结汇报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摸底启动、组织实施、评估总结三个阶段。
(一)摸底启动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黎明、西湖社区要实地摸排辖区贺堡河沿河道沟库污染源、违法违规侵占及采砂、禁养区畜禽渔养殖等具体情况,准确掌握侵权主体、排污量等信息,建立完善“一河(沟)一档”,列明问题清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2月-5月)。街道社区两级配合上级执法部门,解决河道治理保护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河道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评估总结阶段(2018年6月)。街道社区两级做好接受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考核工作,将此次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系统评估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措施,以便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街道办负主体责任,各社区河长为相应河湖(段)直接责任人,各社区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合力、保障实效。
(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突出解决好河道管理治理保护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社区要通过微信、宣传资料、拉横幅等多形式、多方位的宣传,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道管理保护良好氛围,为涉河道违法违规集中清理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考核,注重实效。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各社区要向党政办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保障专项行动实效。
(五)健全机制,抓好长效。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落实河长巡河职责,健全完善河道日常巡查保洁、各社区河长等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台账,做到重要河段不留死角,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违规现象不反弹。
各村级(社区)河长自2018年1月起,于每月4日前要及时向党政办上报工作进展情况。